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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7-11-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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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校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音乐组特联合教育处、学生会定于201612月,举办“2016年长铁一中校园艺术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1、组  长:米长义  卢喜琼   刘常恒

 

2、副组长:黄红辉  郑胜红   王 蓓

 

3、组  员:毕建文  成 娜   彭玲华   刘新苗   胡懿文   喻爱林  胡秀红

 

(二)任务分工

 

1、组  长:活动的策划及指导;

 

2、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组  员:担任比赛评委、专业指导、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

 

节目内容自选,作品风格不限;

 

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超时作降等处理);

 

演唱、舞蹈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必须消去原声,所有伴奏带的音质必须干净、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三、参赛对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所有学生

 

四、活动程序

 

(一)初赛

 

1、报名时间:第11 周至12周(116日至17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方式:参赛各班学生在本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年级分会收集各班报名表于1120日上午8点前交校学生会。

 

3、初赛时间:第13周(时间待定)

 

4、初赛形式及要求:

 

按分组序号在指定的音乐教室(排练厅)进行初赛,过期做弃权处理。

 

器乐和舞蹈自备乐器、服装、道具和伴奏,声乐清唱。

 

5、初赛地点及评委:

 

组别

地点

评委

备注

演唱

音乐教室(二)

米长义、刘新苗

1、王蓓负责初赛总协调。

2、各组第一位为组长,负责把关和成绩统计。

3、请彭玲华老师安排学生干部到各组协助评委进行组织工作。

演奏

音乐教室(一)

毕建文、喻爱林

相声(小品)

音乐教室(三)

彭玲华、胡秀红

舞蹈

六楼排练厅

成娜、胡懿文

 

6、汇总初赛情况

 

14周一上午9:00召开评委会,汇总初赛情况。根据初赛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复赛(二)决赛

 

1、决赛报名

 

⑴所有参加决赛的学生于指定时间至学生会报名确认,过期做弃权处理。

 

⑵参加决赛的选手以抽签决定决赛顺序。

 

2、决赛时间:分初、高中组(具体时间再通知)

 

3、决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4、决赛评委:学校领导、全体音乐组老师

 

5、评选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四组决赛,由评委当场打分。

 

⑵按参赛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6、补充说明

 

1)决赛时,各选手自备乐器(钢琴除外)、服装、伴奏带等相关用具,并提前做好准备,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程序者,降等处理。

 

2)由各班选派3-5名同学做为观众在现场观看比赛活动,要求讲文明有礼貌,争当文明观众。

 

3)若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育处、团委学生处、音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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