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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2-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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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州教通2009年97号)和吉教通2009年131号,关于印发《吉首市教育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反邪教意识。有效控制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创建无邪教校园,为迎接国庆60周年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滕树林

  副组长:张千进、龙伟、石泽华

  组员:樊佰招、张琼、田宗林、周舟、向光裕、黄蛟

  信息员:龙桦

  办公室主任:龙桦

  三、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完善制度

  学校安排龙桦主任专抓此项工作。制定好执行工作方案,建立预防、排查、转化、防控、处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周密安排部署,使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要利用会议、集会、班会、专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学校刊物、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性,对国家和社会的破坏性,使师生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有深刻的认识,从而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有高度的警惕。

  3、认真排查,严密防控

  要注意观察校内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要坚决禁止不法分子在校园传播反动谣言,严禁未转化“法轮功”人员进入教学岗位,纺织“法轮功”痴迷人员混入教师队伍。要对教职工(含退休)及家属进行一次暗访调查,一旦发现有人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便立即上报,并做好监控工作。对个别教职工(含退休)参与“法轮功”问题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同时对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密监督和防控。对宣传邪教和从事邪教活动而又难以转化的教师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或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4、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校园”活动

  要以省、州、市县三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无邪教校园”创建活动,要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 “进教材,进课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确保师生受教育得实效。

  5、开展专项关爱行动

  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者要做到“四知,即知人知面,知基本情况,知家庭经济情况,知思想动态。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对”法轮功“人员在校子女进行全面摸底,组织一次专项关爱活动,对这些雪上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从学习、生活上关心和帮助,心理上给予正确疏导,使他们摆脱不良影响,融入集体健康成长。

  6、加强职守、确保稳定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要坚持守土有责,严加防范。在国庆长假里要安排有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通报信息情况。将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邪教组织人员(含退休)基本情况表(附后)于9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于10月13日前将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汇报交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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