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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防溺水安全工作计划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0-07-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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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把防溺水活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来转。召开防溺水主题会议,加强对教师的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同时和镇政府进行沟通,对校园和周边水域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水域情况,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二、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对在防溺水工作中发现的有针对性问题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学校防溺水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探索制定适用性强的相关安全制度。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期间的监管力度,学生中途离校须由家长陪同,写好请假条交学校。建立每日放学前提醒制度,做到日日提醒,时时提醒。

  三、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宣传

  通过校园板报、悬挂横幅、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各班召开以防溺水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提高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危险意识。同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家长对孩子要加强看护和监督,教育孩子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班主任要多于家长联系,建立家校联系卡,对于特殊孩子留守儿童要重点关注。

  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如:开展一次“防溺水”启动仪式;上一堂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课;印发一份“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会;签订一份家校“防溺水”责任书;开展一次“防溺水”师生横幅签名活动;出刊一期“防溺水”黑板报;设立一个“防溺水”警示牌。

  同时全面开展“六个不准”教育: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5、不准擅自到河、塘边玩耍、垂钓;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四、加强外界联系,建立保障机制

  与镇政府联系,在学校周边池塘、河流等水域,设立警示牌。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对于重点河段、池塘做好安全巡查。做好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防溺水预警制度。各校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要求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暑期各校要协同村委会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五、各方联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多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因此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学校、行政村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六、快速反应,进一步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七、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政府、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防溺水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要有效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根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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