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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技(工勤技能)岗位竞聘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2-12-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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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专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特殊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的稳妥实施,经校党支部和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教工民意推荐,成立三个工作小组。

  1.常州聋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轶力 组员:徐建远 陈桂萍 徐小飞 蒋益敏 杨华 王铭源

  2.常州聋校竞聘工作评分小组

  组长:陆轶力 组员:陈桂萍 蒋益敏 卢金梅 潘红滇 糜颖 王可琪

  3..常州聋校竞聘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徐建远 组员:陈桂萍 徐小飞 卢金梅 潘红滇 糜颖 冯红兵

  三、竞聘形式

  经教工大会民意选测决定,采用空岗竞聘。

  四、竞聘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含教辅专技岗人员)。

  五、竞聘岗位

  六、竞聘条件

  统一周期,届满竞聘。专业技术12级至5级岗位、工勤技能四级至三级岗位,各岗位的竞聘周期统一调整为3年,3年组织1次竞聘。

  1.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教师七岗满3年,可竞聘六岗,六岗满3年,可竞聘五岗。

  中级教师十岗满2年,可竞聘九岗,九岗满2年可竞聘八岗。

  初级教师十二级岗满2年,可竞聘十一级岗。

  2.工勤技能岗位,

  在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可竞聘三岗。

  以上岗位原则上不能越级竞聘。

  八、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含班主任)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以及师德表现、继续教育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件

  九、操作程序与方法

  1.个人申报(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竞聘方案,申请竞聘相应岗位,提供竞聘材料。

  2.组织竞聘(2015年5月29日)。评分小组依据竞聘教职工提供的竞聘材料,对照竞聘条件,评价竞聘教师是否符合竞聘条件,并依据评分细则为参与竞聘的教职工打分,如在同一岗位等级中,符合条件的竞聘教师数大于相应岗位数,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岗位聘任人选。

  3.确定岗位(2015年6月1日——6月2日)。学校办公会依据评分小组评价打分的结果,确定竞聘教师的岗位。2015年6月3——6月9日公示岗位竞聘结果。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将《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竞聘评分汇总表》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4.报批岗位(2015年6月15日——6月25日)。学校依据岗位变更情况,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中,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申报工作,打印《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核准表》(一式四份),签订《聘用合同变更表》(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和市人社局审批。

  八、有关问题说明

  1.正高级岗位空岗可下移至副高级岗位使用,副高级岗位不能下移至中级岗位使用。

  2.专技岗位竞聘条件的有效期限自聘任现岗以来至2015年5月31日。

  3.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现聘在中级岗的,可优先聘任在八岗上,待高级岗位有空余时方能晋升七岗。

  4.原来在管理岗上的双肩挑人员,若不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原则上应改聘在专技岗上。双肩挑人员的评分细则与教师专技岗相同,执行专技岗位工资的双肩挑人员需要与专技岗位的教师一起打分,达到同等级专技晋升人员的最低分方可执行相应专技岗位工资。

  5.借用人员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可参加岗位竞聘,其岗位由学校进行聘任。

  6.身患重、特殊疾病,身体康复期间的在岗人员,工作量满0.6可参加竞聘。

  7.长病假人员在长病假期间暂不参加岗位竞聘工作。

  8.岗位设置以学校目前的岗位设置情况为准。

  本竞聘方案2015年5月25日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和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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