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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品社第二单元教学反思

所属栏目: 道德与法治计划总结  更新时间:2017-08-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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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作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力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我们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权利问题是一个当今世界面临的严峻世界性问题。我们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自由权,隐私权,财产权……我们的权利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及他人的保护等方面的合法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在现实生活中,侵权的行为常有发生,所以我们维护人生权利的一定要加强,我们要善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行使权利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公民要学会正确的行使权利。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还要对他人,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广义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道德等义务。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这说明了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平等性,一致性。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去做。

  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享有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具有正确权利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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