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 |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20-02-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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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报酬与责任、工作量、绩效挂钩,以增强内部活力,从而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确保学校发展前提下,依量力而行原则发放结构工资,并力争逐步提高。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纳入按量、按质计酬的范围,因而始终需要提倡全体教职工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意识,敬业爱岗,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政策依据
三、发放原则
(一)总量控制、分类发放的原则;
(二)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
(三)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四、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五、结构工资构成
政策工资:指国拨工资及政策规定校发部分工资;
(二)福利工资:视学校财力而定;
(三)岗位工资;
(四)奖励工资;
(五)加班工资。
六、岗位工资发放细则
(一)岗位工资组成
分为工作量津贴、兼职人员职务津贴和特殊补贴三部分。
(二)工作量津贴
1、专任教师的工作量津贴:
(1)工作量构成:实际备课节数+实际上课节数+早晚自习节数+作业批改量+其他工作量(按实计算)。
(2)津贴标准:备课15元/节;上课12元/节;自习9元/节;高考科目作业批改,高一、高二每人每月补贴60元,高三每人每月补贴80元(兼课不足量者减半)。
(3)其他工作津贴:
①高三年级各高考科目教学每月补贴80元。
②各学科竞赛辅导(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每次(2课时)补贴60元。
③各学科课外活动辅导、知识讲座等(由教务科认可并统一安排),每次补贴30元。
④体育教师组织代表队训练(由学生科统一安排),每月补贴240元;音乐、美术专业队辅导教师,每月补贴240元(由教务科认可并统一安排)。
⑤学校早操、课间操、集会等群体活动由两名体育教师组织(由学生科安排),每月每人补贴240元。
⑥信息办负责全校电教、信息技术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器材保管,电脑管理,广播系统管理,群体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监控系统、学校主机房、网络、电教设备的维护管理,学校网站及学校管理平台管理、网校资源管理。器材保管员、电脑室管理员,广播系统管理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津贴;网络、网站、平台、主机房管理维护的技术骨干享受全校教职工的平均津贴;群体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每月补贴240元(补给担任该项工作的人员)。信息办成立信息技术备课组,该备课组教师负责学校所有信息技术课程的授课任务并维护、管理自己授课的电脑教室,每人每月另补助维护、管理费90元。
⑦由学校安排的临时性代课,每节补贴20元;代班主任工作,每天补贴15元。
⑧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的试卷命制,考试时量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每科次补贴60元;考试时量90分钟以上(含90分钟),每科次补贴100元。
(4)补充条款:因学校安排原因,工作量月津贴不足700元的(含各种兼职),按700元标准发放(拒绝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的除外)。
2、其他人员的工作量津贴
(1)其他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岗位轮班制,经考勤考核合格,能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并完成所分派的任务即算一个标准工作量。
(2)行管人员:
①津贴标准:
科长标准:为专任教师津贴的平均数。
副科长标准:为科长津贴减去120元。
校长、书记标准:为专任教师前55%人员津贴的平均值。
副校长标准:为专任教师前75%人员津贴的平均值。
以上人员津贴每月核定一次(临时性代课津贴不作为核定基数)。
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行政人员必须兼课,具体要求是:副校长每周须备课一节,上课两节;科长、副科长每周须备课两节、上课四节。在扣除相应的备课、上课节次后,其余超过部分按标准发放。
(3)一般工作人员:
①津贴标准:每月700元。
②一般工作人员兼课者备课、上课津贴按实际数的一半发放。
(三)兼职人员职务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年级组长每月补贴500元;年级教务干事每月补贴200元;学校学生专干实行定期聘任制,每月补贴800元。
3、体育组长、艺术组长、实验室主任、信息办主任、图书馆长、学校财务总会计每月补贴225元。
4、高考科目教研组长每月补贴150元。高三各备课组长每月补贴150元。肄业年级语、数、英备课组长每月补贴150元,理、化、生、政、史、地备课组长每月补贴100元。其他备课组长每月补贴50元。
5、实验室帐目管理员,音乐、美术器材保管与维修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元。
6、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每月补贴50元。
7、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跨类兼职,叠加计算;同类兼职,兼职津贴减半。
8、同年级同科目跨头的,跨头部分备课量减半计算(同为高考科目的除外)。
9、社会兼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酌情补贴。
(四)特殊补贴
1、教学一线的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经学校批准退出教学一线的,享受一般工作人员的津贴。
2、毒品补贴:化学实验员每月80元,其他实验员每月60元。
3、学校主机房管理人员每月噪音补助60元,在电脑室授课的专任信息教师每月辐射补贴60元。
(五)有关规定
1、凡属学校派遣或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学习,外出期间,岗位津贴照发;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津贴;非公派进修和学历进修期间不发岗位工资。
2、请假一个月以内(不含一个月)人员请假期间不发岗位工资。
3、上班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者(含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缺岗缺位,如监考、阅卷不到岗者,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规定的早晚自习不到岗者):迟到、早退一次各扣发25元,教学人员每旷课一节(含下班辅导)扣发50元,非教学人员每旷工一天扣发100元,学校安排的监考不到岗者每缺一堂扣发60元,监考不认真受到点名批评者每次扣发20元,不按规定参与阅卷者每次扣发120元,直至扣完岗位工资为止。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不受此限制,另行处罚。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随意缺席、迟到、早退,公差需经校长批准,事假、病假必须在会前向分管校级领导请假,并办好手续,否则不予承认。缺席一次扣60元,请事假一次扣40元,病假(有医院证明)不扣,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5、行管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者,给予适当处理:
①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黄牌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扣发主管领导及相应责任人一个月岗位工资。
②所管科室组馆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者,扣发主管领导及相应责任人一个月岗位工资。
6、教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有下列情况者,给予适当处理:
①在教案检查中,发现无教案或明显缺少教案者,每少一节教案扣发岗位工资27元,直至扣完当月岗位工资为止。
②在作业检查中,未按学校《各科作业布置、批改细则》中规定的作业量布置作业者扣发其当月岗位工资的一半,布置了作业但未及时批改者每少一次扣10元。
③考试组考不严者,考后阅卷统分不及时者,监考、阅卷出现差错者每次扣发20元,考试试卷泄密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情节严重者可不受此限制。
④体育教师不组织代表队训练,不组织群体活动的不享受体育训练和群体活动补贴,而有体育训练和群体活动任务,却因自身原因没有组织,每少一次扣发30元,直至扣完该项补贴为止。
7、班主任存在下列情况者,给予适当处理:
①不负责任,对班级管理不严,造成重大事故或校产严重损毁的,扣发其当月全部班主任津贴。
②随意驱赶学生出教室并造成影响的,扣发其当月全部班主任津贴。
③不经学校批准,任意劝退学生的,扣发其当月全部班主任津贴。
④隐瞒班级的重大事故或知情不报者,酌情处罚。
8、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给予适当处罚:
①因责任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者,依据情节处罚100—500元,后果严重、影响重大者另行处理。
②因责任事故,仪器、电教、图书、劳技、体育、卫生等器材发生严重失盗、失火、损坏等情况且造成一定影响者,视情节给予负责人和当事人以处罚。
③因责任事故,严重影响教学和师生生活,如停电、停水20分钟以上,每次扣发其负责人和当事者各60元;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学校财产损失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④因工程、器械、教具质量问题,造成学生严重伤害者,依情节给当事人以处罚。
⑤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当事人行政和经济处罚。
9、不经许可,私自接收、安插学生入校就读者,除扣发其当月岗位工资外,还视情节另行处罚。
10、不经许可,私自在学生中收取费用,除应如数退还给学生,并扣发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当月的岗位工资外,还按收费总额10%的数额对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11、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或家教家养者,除扣发其当月岗位工资外,还按实际情况予以重罚。
12、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体罚、侮辱学生,且造成一定影响者,扣发其当月岗位工资。
13、凡有“六害”行为,且影响恶劣者,扣发其当月岗位工资,并另行处罚。
七、奖励工资发放细则
(一)奖励工资种类
1、工作评价奖:按学校相关奖励方案实施。
2、上级调考奖:凡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调考(自行阅卷的不算)中,所教班级单科人平成绩获全省第一名者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获全市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
3、在高考、学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学校相关奖励方案实施。
4、学科竞赛奖:在国际国内举办的各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活动中(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凡学生竞赛成绩作为了高考加分依据的,按实际获奖级别给奖:学生获国际金牌奖励其辅导教师10000元,获银牌奖励其辅导教师8000元,获铜牌奖励其辅导教师6000元;获全国一等奖奖励其辅导教师3000元,二等奖奖励其辅导教师2000元,三等奖奖励其辅导教师1000元;获全省一等奖奖励其辅导教师1000元。否则按下列方式给奖:全市1——5名,每名奖励其辅导教师800元;全市6——15名,每名奖励其辅导教师500元;全市16——30名,每名奖励其辅导教师200元;全市31——50名,每名奖励其辅导教师150元;全市51——90名,每名奖励其辅导教师100元(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5、体育竞赛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运动会,按学生得分多少给予奖励:在全国性运动会上得1分奖励辅导教师300元,在全省性运动会上得1分奖励辅导教师70元,在全市性运动会上得1分奖励辅导教师40元。在市级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运动会上,以学校名义组成的代表队获全省团体冠军(或团体总分第一名)奖励该队辅导教师5000元,团体亚军(第二名)奖励4000元,季军(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名奖励25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500元,第七名奖励1000元,第八名奖励500元;获全市甲级组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800元,第三名奖励1500元,第四名奖励1000元;获全市乙级组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第四名奖励200元。获县中学生运动会团体冠军奖励200元,获县篮球、排球等球类竞赛团体冠军奖励200元。此项奖金奖给获奖队的全体辅导教师,由体文组决定分配给各个指导教师。
6、其他竞赛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学校组织参加的其他各种竞赛活动中(如音乐、美术、劳技操作、科技小发明等),获全国集体一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5000元,二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3000元,三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2000元;获全省集体一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2000元,二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1500元,三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1000元;获全市集体一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500元,二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400元,三等奖奖励其指导教师300元。获全县集体一等奖奖励其辅导教师200元。学生个人获奖参照“学科竞赛奖”办法奖励其辅导教师。
7、教学竞赛奖: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举办的各种教学比赛活动中,获全国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200元;获全省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获全市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获全县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在学校举办的教学比武活动中,一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8、稿件课题奖:在市级以上正式并合法出版的报刊(以每年邮政部门印发的《报刊征订目录》为准)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含习题集、论文集、增刊文章)和反映本校动态的通讯报道,按所得稿酬的同等数量奖励作者本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的论文、课件,按获奖级别给予奖励:国家级奖150元,省一等奖100元,省二等奖80元,省三等奖、市一等奖50元。被省立项的科研课题获省一等奖者奖励4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市立项的科研课题获市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县立项的科研课题获县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获校一等奖奖励200元(不重复奖励)。
9、水电节约奖:由总务科制订具体方案,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0、政府荣誉奖:凡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的当年奖励1000元,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的当年奖励800元;被评为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的当年奖励500元;被评为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的当年奖励400元;年终考评受到记功、嘉奖奖励的,按上级人事部门的规定给奖。
11、突出贡献奖:学校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凡在教育教学、学校建设、勤工俭学工作中,或教职员工在见义勇为、抗洪抢险或制止重大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成绩突出者,视其贡献和成绩大小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六个等级,即特等奖1000至50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四等奖200元,五等奖100元。
(二)有关规定
1、申报以上各项奖励必须有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授奖单位的正式文件、通知、记录或证书,经校长室验证认可后方为有效,某一获奖项目如重复获奖,则按获奖的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2、以上各项奖励获奖者如在当年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则取消当年获奖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除取消获奖资格外,还应给予严厉批评或处罚。
3、除特殊情况外,奖励工资一般按学年由各责任单位核实发放。
八、加班工资
(一)教职工寒暑假、节假日工作或值班,作加班处理,各部门确需加班的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办公室统一安排,加班人员每天最高补助30元。
(二)大型活动工作人员及临时性工作执行者补助的发放由各部门分管校长审核后向办公室申报,经校长会研究决定后发放。
九、后勤经营性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加班工资与经营效益挂钩,参照此方案另行发放。
十、凡病假、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者及经学校批准的分流、内退人员,其校内待遇按照本校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十一、凡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其他职业者,其校内待遇按照本校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十二、学校以前所发文件及所作决定与本方案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方案为准。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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