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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的核心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

所属栏目: 语文论文  更新时间:2022-07-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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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久以来,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都没有直截了当回答“语文课程是什么”这一问题。在这次语文课程标准修订中,首次对此作了如下描述: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据此我们可以得知:《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学习的核心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这一首创性的描述,为语文教与学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途径。下面,我以阅读教学为例,从学段目标、实施建议、评价建议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学段目标分析,语文学习过程注重语言文字的积累,并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中学习语文。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背离核心目标的做法。有些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往往不注重学生读书、积累,甚至脱离文本进行语言文字训练。为了纠正这一现象,《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这样规定(第四学段):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分析、解决疑难问题。从中可以看出:语文教学要重视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同时,语言文字的“运用”不能离开“理解”这个基础,“理解”只有在“运用”中才能真正形成。特别是“理解”不能笼统地指向语言,应当明确化为理解如何运用语言文字。

  二、从实施建议分析,语文学习强调学生在语言文字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和思考。

  在语文教学中,有些教师特别注重对文本意蕴领会的“深”和“透”,“讲课”所考虑的重心在于如何把学生给“讲懂”了,却忽视了学生语言文字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和思考。在《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实施建议”中“关于阅读教学”部分作了如下规定:阅读教学应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上述文字,都强调要求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引领学生钻研文本,在学生语言文字的个性化阅读体验中提高阅读技能,获得独特的审美体验,进而提高语文素养。

  三、从评价建议分析,语文学习更重视语言文字学习过程的考察与评价。

  有的教师对语言文字很重视,但他们仅仅立足于语言、文字等学科知识点的落实,对语言文字学习的过程认识不足,用力不够。为了强调语言文字学习过程的考察,在《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评价建议”中“关于阅读的评价”部分作了如下规定:阅读的评价,要综合考察学生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语文知识的学习重在运用,其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语文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的过程,这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强调阅读是个性化的过程,尊重学生阅读语言文字过程中的感受。要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提高听说读写能力。

  总之,《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学习的核心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时时刻刻都要把“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放在首位,切切实实地做好语言文字的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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