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教师个人计划总结

如何把握好教育过程中的“宽”与“严”

所属栏目: 教师个人计划总结  更新时间:2023-03-21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摘录:

  教育,通俗地说,就是促进一个人由“生物人”向“社会人”的形成。具体说,教育有两个基本功能:文明行为的养成和高尚心灵的形成——注意,我这里只是说的“基本功能”,还有“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潜力挖掘”,等等,我从略。或者再简化地说,教育,主要是着眼于孩子的“行为”和“心灵”。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训练,需要规则,需要强制,需要鼓励,需要惩戒,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高尚心灵的形成,需要引领,需要榜样,需要感动,需要熏染,需要陪伴,这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想强调,这两个“长期的过程”在实践中就是一个过程,不过,“行为”和“心灵”并不是半斤八两的对等,教育的主旋律还是“心灵”。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这首先是人学。”细心领会这句朴素而深刻的话,我们自然会明白,在教育中,“情”永远大于“法”——哪怕这个“法”仅仅是相当于“法”的班级规章制度。

  心得:

  面对学生触犯了已经告知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容情于法”的做法是,第一,充分利用规章本身具有的“弹性”。教师在执行规章时,完全可以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或宽容,或轻处,甚至“视而不见”或“装作不知”。

  第二,即使必须执行规矩,以示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实施的过程应该尽可能根据不同孩子的情况在方式上柔和些艺术些,比如王君老师对那三个孩子的处理方式。

  第三,如果孩子不是当众犯错,而且后果并不严重,如果“公事公办”则会对孩子造成伤害,那干脆放他一马。宽容有时候比惩罚更有教育效果。

  当然,如果是当众犯了严重错误,触犯了纪律,若不处理则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那也不得不“严格执法”,照章处理。教育有时候也需要“说一不二”。不过我认为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属于教育中“不得已”的“非常态事件”。

  教育,对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刚”是相对的,“柔”是绝对的;“法”是相对的,“情”是绝对的;严厉是相对的,宽容是绝对的;“疾风暴雨”是相对的,“和风细雨”是绝对的;“三下五除二”是相对的,“润物细无声”是绝对的。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走在行知路上》读书笔记    下一篇:《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读书笔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