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文化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饶县办发[2008]6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工作实际,拟经四十八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009年四十八镇小学职称动态管理方案》。
一、聘任条件
(一)新聘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合格(以年龄段学分为准)。
5、凡在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自任小一以来必须到缺编学校支教一年(含一年)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除外)。
6、取得有效期限内的《计算机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和《继续教育证书》(人事局颁发的有效期两年)。
7、其它上级规定的硬性条件。
(二)续聘必备条件:
1、续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内每年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合格(以年龄段学分为准)。
2、凡在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三年内必须到缺编学校支教一年(含一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新聘和续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未经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私自借用到外单位的;停薪留职,非公派脱产进修等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
3、一学年度累计旷课达15节以上的,或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达120天以上的(绝症除外)。
4、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
三、聘任程序
1、成立四十八镇小学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13人)。
组长:程孝平
常务副组长:柯常省
副组长:尤文昌 王丁茂
成 员 :陈晓明 邱林政 周远锋 蒋加桥 郑志军
李才标 胡年水 叶青春(2009年12月25日职称会议调整)
2、参照《上饶县教育系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聘评分项目》制定《四十八镇小学职称动态管理量化细则》,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人劳保障局、教育局备案。
3、组织应聘教师申请报名。
4、资格审查。
5、对竟聘人员进行量化测评打分。
6、对竟聘人员的评分结果公示7天,听取各方面的反映。
7、按县职称部门核定的聘任指标数按评分排序确定人选。
8、按规定时间上报办理聘任审核备案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对全镇小学已聘中级职务的教师,三年内不符合续聘条件的,及时办理解聘手续,下一年度重新竞聘上岗,对落聘教师留下的职称指标由当年度符合新聘条件的教师参与竟聘。
2、中心小学给支教的教师办理相关手续,作为今后新聘和续聘的依据。
3、学校正校级领导免予支教。
4、经上级批准同意的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借用、跟班学习的教师,教学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由前、后两所学校分别考核。
5、凡聘期满三年的中级职称的在职教师,从今年起,由中心小学重新考核,县教育局审核,县人劳保障局批准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办理续聘手续的教师,按高职低聘的规定,由县人劳保障局重新核定工资。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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