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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1-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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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配合区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活动,着力实施师德建设“五不准”,故在学校层面开展“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以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担负起教书育人重任,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学校一线全体在岗教师。

  三、名额分配

  评出“我心中的好老师”10名,提名奖10名。

  (候选人推荐名额:1-5年级每年级评选3名、6-9年级每年级评选5名。)

  四、评选原则

  要遵循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以确保评选质量。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五条禁令》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深受同事、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有较强的大局意识。

  六、评选办法

  采取学生推荐、家长推荐、个人自荐、年级组或学科组推荐四种方式进行,学校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集中审定,并对候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评选时间

  4月--6月

  八、评选程序

  1、加强组织。为使本次评选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及年级组长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2、提高认识。学校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家长会积极宣传方案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活动的开展,要使教师队伍整体师德水平及每位教师的师德修养都有新的提高,达到新的水平。使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

  3、严格把关。各条线认真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严把候选人推荐质量关。被推荐的师德标兵要上交1500字的事迹材料,内容要翔实可靠、事迹突出。

  4、表彰奖励。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好老师,将在“六一”庆典上予以表彰奖励,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高学校教师整体队伍素质,促进学校各项

  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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