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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质量分段管理实施办法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7-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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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龙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启动内部活力,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线”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二、具体内容

  1、将一至六年级分为两段进行教学质量管理,即一至三年级为一段

  (简称低年级段),四至六年级为一段(简称高年级段),原则上实行教师段内循环制,具体分工由学校安排。

  2、段与段之间实行交接制,即三年级向四年级交接,六年级向七年级交接。

  3、学校将在学段交接期组织人力物力对三、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进行专门检测。

  4、六年级以县质量检测为依据;三年级以县统考为依据,学校单独组考。

  5、根据检测结果对语文、数学任课教师予以奖励。

  三、工作目标

  确保三、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学年末县统考成绩科科第三(即按县教育局统计结果,县城五校相比名列第三);力争三、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学年末统考成绩科科第一。

  四、具体措施

  1、加强薄弱学科管理。调整和充实师资力量;对薄弱学科实行重管;针对相应班级学科成绩进行跟踪监控。

  2、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管理。认真备课、上课;加大学困生辅导力度;密切家校联系,强化班级管理。

  3、实行年级分管领导质量跟踪监控管理,及时反馈教学质量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4、六年级从第一期起实行月阶段检测。

  五、奖励办法

  段与段交接期的六年级、三年级任课教师除按《龙山二小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奖励以外,六年级另按《龙山二小毕业班质量检测奖励方案》执行;三年级另按下列条款给予奖励。

  1、单科奖(以学科组为单位)

  与县城五校相比较各单科均分获第一、第二或第三给该科的任课教师给予奖励:语文或数学单科均分获第一名人平奖800元,第二名人平奖600元,第三名人均奖500元,第四名以后不予奖励。

  2、特别优胜奖参照《龙山二小教学质量奖励办法(2010年秋修订)》执行。即每学年(上年秋季和下年春季),一至六年级所任教学科两期期末综合成绩评定排名年级第一、二名的语文和数学教师,学校每人出资1200元(不足部分教师自付)外出参观学习,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外出考察学习的作自动放弃,学校不予任何补偿。

  六、附则

  1、检测成绩结果排名以教育局公布的成绩为依据,不考虑他校组考阅卷统计中的任何情形。

  2、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以上级精神为准。

  3、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解决。

  (本办法经2010年9月30 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自办法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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