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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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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扩大学校干部选拔的民主化进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学校干部队伍的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就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竞聘职位及职数

  行政协调中心:主任1名。

  课程教学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学生成长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后勤保障中心: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暂不设正职主任)。

  五、竞聘对象

  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六、竞聘条件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专业水平,熟悉当前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教育观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5.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6.首次聘任为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从教满5年及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课题组长等任职经历。特别优秀的(获得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荣立三等功、或市五级梯队教师、或参加市区级教师基本功、评优课竞赛获得一等奖者)可适当放宽。

  7.竞聘中层正职需有副职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管理经验,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七、竞聘程序与方法

  1、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2)制定《常州市三河口小学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组织科预审。

  2、宣传发动:上网公布《常州市三河口小学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方案,公布竞聘职位,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条件、程序和方法。

  3、公开报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申报竞聘岗位(每人可报1—2个岗位)。也可以组织推荐、校长提名等方法推荐竞聘人员。

  4、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5、竞聘演讲: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竞聘人员在教师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措施等。

  6、民主测评:全体教师及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答辩,结合平时对竞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

  7、组织考察: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岗位实际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讨论聘任: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9、校内公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任中层干部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内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10、校长聘任:校长按规定签发中层干部聘书,与其签订责任状。聘任文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材料归档。

  八、其他规定及说明:

  1、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中层干部岗位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员都需参加竞聘演讲。

  4、民主测评中,校领导的权重占25%,其他人员占75%。测评大会上当场汇总、公布测评情况。

  5、如出现空岗,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后直接聘任。

  6、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中层干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8、校长解除或终止中层干部聘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书面说明解除聘任的理由。

  9、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校长提出书面报告,校长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10、学校中层干部每届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须重新参加新一轮竞聘。本届中层干部任期自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新聘职务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评小组考核称职的再续聘,聘期为两年。

  11、中层干部选聘工作接受上级党工委、纪检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12、本方案解释权归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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