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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第14周)遵纪守法,共建和谐校园

所属栏目: 国旗下讲话稿  更新时间:11-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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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两个内容,一是法制宣传日活动,二是校园安全整治活动。

  一、关于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常教法[2008]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是读好一本书。我们将组织教职工学习《“五五”普法教师读本》,采取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举办一次普法讲座,11月13日,我校聘请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讲师团成员王科长进行“精彩人生与道德法律同行”的法制专题报告。

  三是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板报。12月4日前各班出好一期普法教育黑板报,并组织开展法制小报评比活动。

  四是开展一次“法律在我心中”作文比赛,提升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五是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或竞赛。12月4日后,我们将组织师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关于校园安全

  今年以来,一些地区相继发生学生间因矛盾琐事而导致持刀伤害案件,造成人员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如:

  3月11日18时,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二中学初二学生邵聪府在教室与本班学生丁楠发生口角,后被丁楠持刀杀伤,经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5月12日12时,陕西省富平县蓝光中学高一(二)班学生沈兵杰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与同班同学赵燕飞发生矛盾。12时40分左右,两人回到宿舍后进行斗殴,沈兵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赵刺伤致亡。

  6月27日17时,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一中5名学生因琐事引发矛盾,并在操场上持刀斗殴,导致该校高二学生魏文波死亡,另有2名学生受伤。

  11月19日,湖南澧县城关中学37岁的老师曾庆岩被学校已开除的一名初中生用匕首刺死。曾庆岩并没有教过该学生,两人其实没有瓜葛,该生杀师的动机仅是因为曾庆岩2年前曾要学生出了校门,不要惹他。

  今年以来,我省徐州、淮安、宿迁等地个别高校和中学也相继发生了6起捅刀子案件,造成3死7伤的严重后果,其中5起系学生之间因琐事引发,1起系校外人员窜入校园所为。

  上述案件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学生法制观念淡薄,随身携带刀具现象比较突出。11月4日,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转发了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对部分校园恶性持刀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广大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和群众拒绝管制刀具的自觉性。深入了解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举报非法贩卖、携带管制刀具的案件线索,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切实将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党政一把手是校园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体老师都有教育、防范、查缴管制刀具的职责义务,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发现校园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完善校园涉刀问题的预防、发现、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和网络。各班要认真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长室。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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