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推选教师参加市职称晋升评审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为将推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营造比成绩比贡献的良好风气,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特制订推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依据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条例,规范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推选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教师团队,为学生健康发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师资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升。
二、评分原则
参评人员在符合《常州市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或《常州市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加分。
三、职称评审加分标准
(一)高级
资历要求
受聘一级教师满8年加1分,超过8年满3年加1分,最多3分。
教育工作:
1.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8年加2分,8年以上每满3年加1分;
2.任教以来担任运动队指导教师累计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运动队指导教师4年以上,且所指导的运动队获得市级第1名(个人)4次以上或前3名(团体)4次以上的成绩。加2分。8年以上每满3年加1分;
3.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或辅导学生获市级(含,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以上荣誉,或本人或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加1分(不累计)。
教学工作:
1.任现职以来,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获大市区一等奖(含)以上,加1分;获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2.任现职以来开设市级公开课满三次加1分,最多2分。
3.评为常州市骨干教师,加3分。
注:1、2、3项取最高分,不累计。
4.任教以来,担任毕业班高考学科教学累计6年加1分,6年以上满3年加1分。
5.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二等奖(含)以上,加1分。(不累计)
注:此处专指国家教育部认可规定的竞赛,每位获奖学生只能有一位指导教师,且要提出有说服力的指导证明。
教科研工作: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课题组前5名)开展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获奖或发表,加1分。(不累计)
2.论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省(教育学会除外)、市二等奖以上】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二)一级
对市教育局分给三中的推荐一级教师名额,按本科生和研究生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在本科生和研究生各自的系列内进行打分。
A.本科生评审加分标准:
资历要求
受聘二级教师满7年加1分,超过7年满3年加1分,最多3分。
教育工作:
1.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或辅导学生获市级(含,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以上荣誉,或本人或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加1分(不累计)。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4年(含)以上,加2分;。
教学工作:
1.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获市区三等奖(含)以上,加1分;获市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加2分;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2.获得常州市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加1分。(不累计)
3.担任毕业班高考学科教学累计3年(含)以上加1分。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赛获省二等奖(含)以上,加1分。(不累计)
注:此处专指国家教育部认可规定的竞赛,每位获奖学生只能有一位指导教师,且要提出有说服力的指导证明。
教科研工作:
1.主持或参加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获奖或发表,加1分。(不累计)
2.论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市三等奖以上)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B.研究生评审加分标准:
教育工作:
1.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或辅导学生获市级(含,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以上荣誉,或本人或市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加1分(不累计)。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1年(含)以上,加1分;(不累计)
教学工作:
1.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获市区三等奖(含)以上,加1分;获市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加2分;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
2.获得常州市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加1分。(不累计)
3.担任毕业班高考学科教学累计1年(含)以上加1分。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二等奖(含)以上,加1分。(不累计)
注:此处专指国家认可的学科竞赛,每位获奖学生只能有一位指导教师,且要提出有说服力的指导证明。
教科研工作:
1.主持或参加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获奖或发表,加1分。(不累计)
2.每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三、推选程序及推选小组
(一)推选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推选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职称的教师进行个人申报。
4.推选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
5.推选小组依据“二、职称评审加分标准”对申报人员逐一打分,在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表决,产生本年度学校参与市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6.将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3天(不含节假日)。
7.无异议,由职评工作负责人组织推选教师参加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二)推选小组组建及工作要求
1.推选小组由校行政人员和一线教师等9人组成,其中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4人,组长由校长担任。
2.推选小组成员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3.推选小组应严格按照推选程序开展工作,在推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选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推荐小组出席人数为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为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通过。
4.评委活动要有记录,选票应封存备查。对每个评审对象都要写明评审结论,组长及全体到会评委签名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
本推选方案由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推选小组负责制订、解释和实施。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