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其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将学生培育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奖学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籍在读的七、八、九年级民费生。
2、热爱国家,遵纪守法,积极上进,诚实守信。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中获得年级民费生前35名。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没有处分记录。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四条: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每学期末,学生对照“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华初级中学奖学金申请表》,交班主任。
2、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报学校政教处。
3、学校政教处负责审查核实。
4、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若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政教处提出书面意见,学校政教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三日内答复学生。
6、若初评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将从该年级期末考试成绩下一名次中递补,并进行公示。
第四章 :发放办法
第五条:每学期初学校开学典礼,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
第六条、设立东华初级中学奖学金专户,奖励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奖学金发放需登记造册,完善各类资料,并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4-2015学年度起试行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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