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校本研修督查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校本培训制度
  1、 积极主动接受培训。
  2、 遵守时间,按时参加培训。
  3、 自觉自修,自省自察。
  4、 以过程为主,全过程参与,做好自评自结。
  5、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6、 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全面提高自觉的素质。
  7、 强化领导,及时考评,以评促学。
  活动考勤制度
  在开展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过程中,将设置专门的考勤奖,由主管出勤的领导对全体教师进行严格考勤。
  过程督查制度
  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或随机等形式,对全体教师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参与的态度;一切为了学生的态度;图队合作的他度;勤于研究学习的态度;善于反思的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专研,勤反思。
  资料建档制度
  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方面的认识和变化、收获与感悟等记录下来,做好教师成长过程中的资料积累。
  考核奖惩制度
  一、 奖励:
  1、 在以下方面有特色或成绩显著的:
  (1)、在教育教学方面;
  (2)、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
  (3)、研究成果运用方面;
  (4)、在校本课程、校本教材的开发的开发方面;
  (5)、在教师培训的某一方面。
  2、承担的县、州级校本教研课题,成果突出,在县、州级以上教育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产生较大的影响。
  经教研组推荐,学校审核,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教师年终时可以评为优秀研修教师,年末考核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为优秀。
  二、 惩罚:
  对不认真参与培训的教师予以批评、教育,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影响较大的,在年末考核中作降分1——5分处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控辍保学制度    下一篇:语文组奖惩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