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洪教人字[2010]11号)和《南昌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洪人社字[201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在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基础上适当合理地向多岗多责、扎实工作且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三、绩效工资总量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四、绩效工资总量以及构成和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立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一)班主任津贴:
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照寄宿班班主任每人每月300元,走读班班主任每人每月200元预留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分为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性班主任津贴两部分,各占50%。基础性班主任津贴随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班主任津贴,按照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随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班主任津贴仅为在岗班主任享受其津贴,每学年享受10个月,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二)岗位津贴:
1、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我校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系数确定数额,以及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岗位设置定量(见南昌二十四中七届五次教工代表大会文件)
附1: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系数表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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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岗位(职务)序列
|
职务对应系数
|
教师岗位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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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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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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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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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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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员级及以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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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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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
1.4
|
副校长
|
1.3
|
中层正职
|
1.2
|
中层副职
|
1.1
|
其它职员
|
1
|
工勤岗
|
技师及以上
|
1.2
|
高级工
|
1.1
|
中级工
|
1.05
|
初级工及以下
|
1
|
2、校级领导每周担任2课时教学任务,中层以及行政人员每周担任4课时教学任务。(在规定课时内,不算超工作量。)
3、所有未满工作量教师以及行政人员,可以另兼其他工作,以达到满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超量津贴、超时津贴、奖励津贴、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综合考核占15%,教育教学考核15%)。由学校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
(一)综合考核绩效津贴:(15%)
1、发放项目:
(1)超量津贴
(2)超时补贴
(3)中考质量奖励、为校争光奖励、校评优评先奖励
(4)教代会、校运会、开学准备工作津贴
(5)训练、参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津贴
(6)代课、跨年级、跨学科津贴
(7)早读、领操津贴
(8)职务(兼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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