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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防暴反恐应急预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11-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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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校园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暴反恐领导组

  组  长:校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全体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正副书记,各年级正副主任,各班班主任,全体安保人员。

  主要职责: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掌握情报信息,及时上报现场情况,贯彻传达上级部门的命令,指挥各小组组长按照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

  二、具体措施

  1.安全疏散组

  组  长:分管德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德育处正副主任,安全保卫处主任,各年级分管德育工作的副主任

  成  员:各班班主任,男女生寝室管理人员,教学区管理人员。

  工作措施:

  (1)依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疏散学生到安全区域,若需要疏散时一定要安排楼道执勤教师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确保学生快速、安全地撤离危险现场。

  (2)校园内出现刺杀性暴力恐怖事件,首先要求教学区管理人和寝室管理人员立即关闭好教学区和学生寝室大门,严防恐怖分子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寝室,造成更大的伤害。

  (3)教学区某一间或学生寝室某一间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当堂课的教师或寝室管理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学生,防止造成更大伤害,并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其他教师或寝室管理人员立即要求学生关闭好教室大门或寝室大门,并迅速向学校防暴反恐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学校起动应急预案,预防更大伤害。

  (4)若遇暴力恐怖分子向学生开枪射击时,当堂课的任课教师或寝室管理人员应指挥学生就地卧倒隐蔽。

  (5)若遇放火、爆炸恐怖事件,应立即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加强安全区域纪律维护。

  (6)事故中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家长来访,德育处副主任、年级副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接待和思想工作。

  2.医疗救助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艺体卫处正副主任

  成  员:全体体育教师,医务室全体医生。

  工作措施:

  (1)准备医疗器械和相应的急救药品,负责救治伤员或将重伤员及时运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请求上级医院到校抢救伤员。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协调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

  (4)整理受伤或死亡学生保险卡和相关证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3.事件现场处置组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正副主任。

  成  员:学校全体保安人员,应急分队人员(全体体育教师)。

  工作措施:

  (1)学校门卫保安必须严格落实来人来客登记,严格车辆进出登记和检查,严防犯罪分子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保安,一旦发现校门口及周边出现暴力恐怖事件,首先关闭好学校所有大门,严防恐怖分子进入校园造成师生更大伤害,立即通知学校防暴反恐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请求组长或副组长做好起动防暴反恐应急预案的相关程序,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泸县应急处置联系电话:8182110,泸县福集派出所报警电话:8172110),请求快速支援。

  (3)快速穿戴好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带上辣椒水和防刺钢钗立即上前制止,尽量与恐怖分子周旋,避免自身受到伤害。

  (4)若遇上学和放学期间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组织学生到安全区域躲避或绕道进入学校或返回家中等待学校通知,学校门卫保安要快速穿戴好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带上辣椒水和防刺钢钗立即上前制止,尽量与恐怖分子周旋,避免自身受到伤害。

  (5)暴力恐怖事件过后,负责维护学校内出入口秩序,了解校内各区域的情况,加强巡视,组织力量维持避难场所秩序。

  (6)邀请当地公安干警到校指挥防暴反恐应急演练,增强校园保安人员的安全敏感性,切实保障校园平安稳定。

  4.联络、教育组

  组  长:分管行政办、教务处的正校级领导或副校长

  副组长:行政办正副主任、教务处正副主任、各年级正副主任。

  成  员:学校行政办公室人员、秘书、各班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

  工作措施:

  (1)接到组长通知启动防暴反恐应急预案后,行政办公室在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暴力恐怖事故的性质;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组长审查同意后交上级相关部门。

  (2)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组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行政办公室参与暴力恐怖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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