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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23-06-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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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务实,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为我校主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雪堰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竞争原则

  竞争上岗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区教育局和镇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庄春潮、张泽雷、张国忠、陶宝南、钱伟新组成。

  三、竞争岗位

  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较显著。初竞聘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任中层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中层正职原则上有中层工作经历。

  2.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顾大体、识大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有较高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5、有良好的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

  6、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五、工作程序。学校中层干部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拟订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

  3.竞聘上岗方案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并呈报镇党委、镇政府审核同意。

  4.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5.公布竞聘上岗方案,即按上级规定向学校教职工公布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程序、办法等事项。

  6.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由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竞聘岗位。申请表截止时间为:8月23日 17∶00前,申请表统一交张泽雷校长处。

  7.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竞聘人选。竞聘人数不得少于岗位职数,如遇申报人数少于岗位数,按照一般组织程序,直接聘任。

  8.公示名单:将竞聘人员的名单公布在学校的醒目处,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条件的人员,及时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反映的情况应立即核实,确有不符条件的人员,应取消其竞聘资格。

  9.演讲:竞聘人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竞聘人员必须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发表竞争演讲,并对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答辩。

  10.民主测评:在演讲的基础上,全校教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

  11.考察: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答辩成绩,召开会议,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1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宣传橱窗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被发现有违规情况,领导小组应立即查实后处理。

  13.任命: 由学校党支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聘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聘任,报上级审批后,颁发聘任书(中层干部聘期三年,新任中层干部试聘一年)。

  14.聘任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15.与校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16.新一届中层干部到任后,对离任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六、时间安排

  8月2日成立组织机构

  8月16日方案审批

  8月17日宣传发动

  8月22日教代会审议竞聘方案

  8月22日-8月23日竞聘报名

  8月24-25日公示竞聘人选名单

  8月26日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8月27-29日组织考察,竞聘结果公示

  8月30日颁发聘书,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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