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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课、调课、请假等情况的管理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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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学区停课须写清停课申请,注明原因,报请联校校长审批、允许后,方可执行。
  二、各学区教师调课须报请学区校长审批,情况属实,中心校长协调、安排好缺课补位事宜,当事人、中心校长签字后存档。若情况复杂、难以处理时报请联校处理,确保上课有教师,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调课情况表学区自制)
  三、各学区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发的教职工考勤制度,遵照清平联校考勤方案,严格履行考勤手续。行管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工作为重,从大局出发,工作面前人人平等,实行阳光管理。联校将不定时抽查,抽查结果若与学区考勤不符,对造成空堂的班级,追究中心校长的责任,写出书面检查、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予以引咎辞职、调整工作。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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