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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家访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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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访基本要求:
  1、新接班的班主任,包括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班主任在接班后两周内完成普访。
  2、普访完成后,以后每学期家访不少于1/3,其中必访家庭为:(1)家庭困难学生必访;(2)特殊残缺家庭必访;(3)后进生必访;(4)家庭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有不同意见的必访;(5)家庭教育能力较欠缺的必访。
  4、如发现学生不明原因不来学校且无法与家长及时联系或联系不上,要求班主任即时家访,并了解学生不来学校的原因,若学生不在家,需及时与该生邻居、居委、街道、派出所及时沟通,了解原因与学生去向。
  5、学生因心理等原因不来校,班主任需及时家访,与学生沟通,并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疏导工作。
  6、学生因身体原因长期在家休息,班主任应择时家访,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关心学生。
  7、对家庭经济困难及单亲和与老人居住一起的学生,班主任应主动定时家访,以了解该生目前的生活状况和家庭教育能力与现状。
  二、家访必须了解的基本内容:
  班主任通过家访,应尽可能的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并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教育教学的基本状况及基本要求,并力求掌握下列情况:
  1、学生上学和放学的路途所使用或借助的交通工具。
  2、学生以前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和学习状况。
  3、家庭成员的组成状况和经济状况。
  4、监护人的教育能力。
  5、家庭电话和与监护人第一时间的联系方式。
  三、家访注意事项:
  1、家访时穿着要注意教师的形象。
  2、入乡随俗,客随主便。
  3、与家长交流时要亲切、耐心,言谈举止要彬彬有礼。
  4、礼貌拒绝家长的各类馈赠。
  5、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如与家长产生因观点、方法、认识等原因不一致时,要做到,不大声说话、不争执、不吵闹,依据有关教育教学的法规,进行耐心解释、劝说,力争寻求一致,以形成教育合力,达到共同教育的目的。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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