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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5-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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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在6点 30分前赶到食堂,不准迟到。

  二、6点50分至7点30分为验收采购的物资和取款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三、消毒员7点30 分进厨房后通知锅炉工送气给餐具消毒,随时抽查,不能有丝毫失误。早餐后要对整过操作过程(洗菜、蔬菜浸泡、切菜、炒菜、分菜)进行全程监督。12点至放工,查碗、桶盘等餐具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按规定摆放,达到要求。案台、砧板、刀具、锅铲、灶台等清洗是否干净。

  四、保管员8点0分打开保管室。验收、过秤要坚持原则,不能送人情。不能因个人的事耽误领取食物的时间,上下保管室两天一打扫。负责检查炒菜的质量和份量。

  五、出纳员:上午8点至12点除取款外,必须到办公室坚守岗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

  六、采购员:8点半至11点为上街购物时间,如没有上街就到后勤处待令,不能到其他处室闲聊。12点至12点半对照《中餐管理评估方案》对各班进行检查,要做好记录。

  七、食堂内如果发生不安全,不卫生及其它不妥当的问题,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必须待事情处理完毕后,再按统一安排,各尽其职。

  八、食堂晚上保卫人员值好班,搞好安全、保卫、杜绝不安全因素存在。

  九、学校抽调的食堂管理人员中餐后要对食堂的卫生、餐具清洗、消毒摆放等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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