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1-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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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第一条 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收费许可手续,对外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第二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第三条 根据规定,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 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 5. 经营收入 6. 其他收入 (二)不作为学校的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如应收代付往来款项等。 第四条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收入的管理岗位及其职责权限: 1. 收费审批(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根据相关的收费文件或通知审批《收费通知单》,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应收尽收。 2. 主办会计、教育结算中心会计:检查各项收费是否合法、合规;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审核各项收入的记账凭证。 3. 出纳会计、财务管理员:负责开票,保证票据的准确无误;负责现金收款,将收到的现金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银行到账资金的查询,保管法人印章等。 4. 出纳会计(票据专管员)、财务管理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检查发票是否连续编号,票据是否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做好票据的保管工作,单独存放。 5. 主办会计(档案保管)、财务管理员: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年度和上年度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定期送档案室存档统一管理。 第五条 各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收费通知单等相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六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七条 退费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退费时退款人需提供:原始发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签字、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退费时退款人应签字确认。 常州市朝阳中学收费通知单 年 月 日 No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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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联,分为存根联、记账联。 第八条 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市财政局、教育局、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学校的各项支出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名称设置明细账,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 第九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包括: 1. 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6. 资本性支出 7. 其他支出等 第十条 学校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无预算支出。学校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范围内,严禁超预算支出。 第十一条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支出的管理岗位及其职责权限: 1. 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的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决策。 2. 学校负责人:负责领导实施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审批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执行学校领导班子关于学校财经工作重大事项的决议。 3. 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参与学校的重大经济决策,对授权范围内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 4. 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认真审核经费支出的内容、范围、标准、金额。 5. 业务经办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具体业务,取得财务部门报销要求的各项原始资料。 6. 主办会计:复核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及所需附件,审查各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7. 出纳会计、财务管理员: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资金手续。 8.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物资采购的验收入库及领用的审批。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1. 学校的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重大开支应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 一切货款的支付(不含政府采购货款,政府采购项目支付流程详见采购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付款约定期,由业务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资产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复核,根据金额大小,经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3. 一切日常费用的报销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复核,根据金额大小,经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三条 学校经济活动事项采购审批管理权限: 1. 单次业务活动支出 10000 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还必须学校负责人审批。 2. 单次业务活动支出在 10000 元~ 20000 元,由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学校负责人审批。 3. 单次业务活动支出在 20000 元以上,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学校负责人最终审批。 (摘自《常州市朝阳中学自行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业务经办人员办理支出费用报销时,相关票据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签字,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最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完毕后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记账凭证,准确登记账簿。 第十五条 人员支出管理 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未经批准的津补贴一律不予支付。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绩效工资严格执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照人社部门审批的绩效总量发放绩效工资,不得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重大支出应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按月发放的绩效工资应由主管处室统计每人每月绩效工资,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按月将绩效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按学期、年发放的绩效考核奖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室会同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奖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将考核奖打入个人工资卡。 学校的各项加班工资全部纳入绩效总量统一核算,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加班工资的标准和范围,业务经办人员填写《费用报销表》,并提供相关的加班时间、加班内容等加班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将加班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人员支出报销需提供:工资单、人员经费审批表(按照政策符合加班标准的附加班工资或补助报销表、加班费附加班登记表)、其他相关附件资料等。 常州市朝阳中学工作人员加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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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商品和服务支出管理 商品和服务支出坚持从严从简、厉行节约的方针,各项资金必须按序时进度、支出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用途。 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公务卡结算目录实行公务卡结算。 (一) 办公费支出管理 购置办公用品时,发票应注明具体商品名称、单价、数量;发票未注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大额支出应与对方单位签订合同,注明具体事项。 办公用品报销需提供:购物发票、商品明细清单、物品请购单、相关合同、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入库商品需提供《物品入库单》。 常州市朝阳中学物品请购单 部门: 请购人: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主管领导: 常州市朝阳中学物品入库单 部门: 年 月 日
本单一式三联 记账人: 收料人: 购料人: (二) 印刷费 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取得“国内统一刊号”或“准印证”且金额达规定限额及以上的印刷费需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其他印刷费由学校自行采购。 印刷费报销需提供:发票、明细清单、中标文书、相关合同等。 (三) 物业管理费 指物业管理主导权属于本学校的物业管理项目。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环境保洁服务、会务管理服务、绿化养护、车辆交通管理、保安服务等物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金额达规定限额及以上的物业管理费需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物业管理费报销需提供:发票、中标文书、相关合同等。 (四)会议费 坚持精简务实高效原则,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不得擅自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要求在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会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发票、会议费申请表、会议费报销单、与会议相关的内部签到及能够证明会议议题、议程、会期、地点、与会代表人数、实际报销金额、以及各项费用构成等内容的内部表单。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支付。 常州市朝阳中学会议费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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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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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数 |
人数: 人 其中:工作人员 人,走会人员 人 |
会议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会期 天 |
住宿费 |
住宿人数: 人 |
住宿天数: 天 |
金额: |
伙食费 |
用餐人数: 人 |
用餐天数: 天 |
金额: |
其他费用 |
参会人数: 人 |
会议天数: 天 |
金额: |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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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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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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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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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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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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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培训费 学校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培训费开支范围与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培训费报销需提供:培训发票、《培训费申请表》、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清单、电子结算单等。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学校培训发生的讲课费或劳务费,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必须依法纳税。 常州市朝阳中学培训费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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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人数: 人 其中:工作人员 人 |
培训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会期 天 |
住宿费 |
住宿人数: 人 |
住宿天数: 天 |
金额: |
伙食费 |
用餐人数: 人 |
用餐天数: 天 |
金额: |
场地费和讲课费 |
培训人数: 人 |
培训天数: 天 |
金额: |
其他费用 |
培训人数: 人 |
培训天数: 天 |
金额: |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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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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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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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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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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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朝阳中学讲课费、劳务费登记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讲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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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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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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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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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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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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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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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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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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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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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务接待费 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学校所有接待的安排和管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待,系统内可以电话记录作为接待依据,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与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进行报销结算,必须提供公务接待预审表、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相关票据等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 严格执行接待费预算管理和核报制度,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接待费用报销应包括财务票据、《公务(商务)接待申请表》和派出单位公函(如无公函,则在《公务(商务)接待申请表》中注明对方单位联系时间和人员姓名、电话),学校办公室统一进行经费报销前的审核;对超标准接待的费用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费报销需提供:接待发票、《公务(商务)接待申请表》、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方案、接待清单等。 常州市朝阳中学公务(商务)接待申请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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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公函(如无公函,则注明对方单位联系的时间和人员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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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名称及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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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是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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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数 |
人 |
用餐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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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标准 |
元/人 |
陪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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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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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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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标准 |
元/人·天 |
办公室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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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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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 公务接待需审批后方可执行,实际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审批金额。 2. 此表、接待公函、接待方案、接待清单和实际支出发票作为财务报销依据。 (七)工作餐: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学校所有工作餐的安排和管理。学校教职工因举办活动、加班等发生的工作餐,原则上在学校食堂用餐,如确因时间及工作原因可以在外就餐,工作餐的标准不得高于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自有食堂应设专门台账,集中科目核算有关支出,实行规范化管理。就餐前应由经办人填写《工作餐申请单》,并报经主管领导审批。 工作餐报销需提供:用餐发票、《工作餐申请单》、用餐清单、相关活动的通知等。 常州市朝阳中学工作餐申请单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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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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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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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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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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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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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人数 |
人 |
用餐标准 |
元/人 |
用餐总金额 |
元 |
办公室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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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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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八) 因公出国(境)费用:统筹安排年度因公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任何单位、企业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费用报销审批单、《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表》、相关文件或通知、相关明细清单等。 (九)差旅费(含外出培训费):学校教职工出差和外出参加培训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教职工出差或外出参加培训凭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填写《出差或外出培训审批表》。经办人出差或外出参加培训结束后持发票、会议通知、《出差或外出培训审批表》及刷卡凭条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签字,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出差或外出培训自驾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一律不予报销。 出差或外出培训报销需提供:《出差或外出培训审批表》、差旅费报销表、交通工具发票、住宿费发票、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等。 常州市朝阳中学出差或外出培训审批表
出差或外出培训人员共计 人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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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培 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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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交 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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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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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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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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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自驾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一律不予报销; 2.“事由”请详细填写参加会议、培训的名称或公务出差的目的、任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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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十) 工会费: 学校应将部门预算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上交市总工会、拨缴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不符合单独开户条件的,应单独设立往来款科目),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学校工会应根据工会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管理 学校奖助学金发放应制定相关制度、章程等,确定学生奖助学金人员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可举办奖助学金发放仪式,负责管理奖助学金的部门编制学生奖助学金发放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负责人或授权审批的分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为学生集中办理资助卡(银行借记卡),以打卡方式发放,各校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奖助学金报销需提供:奖助学金发放表;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奖助学金发放报告等。 第十八条 资本性支出管理 反映学校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具体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各项资本性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 (一) 办公设备购置: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严格执行市教育局采购相关制度,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购置报销需提供:设备项目采购实施申请表、设备项目财务决算审批表、采购合同、发票、明细清单、验收入库单、固定资产入账单等。 (二) 专用设备购置费: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教学实验设备支出,如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等。严格执行市教育局采购相关制度,具体业务流程详见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专用设备购置报销需提供:设备项目采购实施申请表、设备项目财务决算审批表、采购合同、发票、明细清单、验收入库单、固定资产入账单等。 (三) 图书资料购置: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严格执行市教育局采购相关制度,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的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具体业务流程详见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图书资料购置报销需提供:发票、采购合同、明细清单等。 第十九条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具体业务流程详见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物购建报销需提供:建筑业发票、施工合同、招投标相关材料、《基本建设(修缮)工程资金拨付申请表》、《工程资金支付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固定资产入账单等。 第二十条 大型修缮:指学校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等修缮费≥10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大型修缮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基建管理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大型修缮支付需提供:发改委立项批复、招投标相关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发票、《校舍装修修缮及基建项目预付(进度)款申请表》、《校舍装修修缮及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批表》、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固定资产入账单等。 第二十一条 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参照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开展业务活动之前,非学校工作人员不得借款,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借款,采用公务卡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工作人员需要借款,由借款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履行借款。财务部门对借款的内容进行审核、付款。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学校应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支出的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 1. 单据来源是否合法; 2. 单据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3. 单据使用是否准确; 4. 支出是否符合预算; 5. 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6.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写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 7. 对于存货、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支出,除发票、采购明细清单外,还应附采购部门的验收入库单; 8. 对于工程款,除附建筑业发票、项目实施申请书、采购项目中标书(或学校邀标定标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建装中心会审记录单或中介机构项目审定报告、追加调整预算另附追加调整报告批复复印件,还应附《工程设备、校舍装修修缮及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批表》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务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务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涉及合同协议或内部文件的,业务部门应当向财务部门提交与支出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或内部文件等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财务部门应当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加强对支出业务的分析控制,应当至少每季度分析支出情况,包括分析支出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以及学校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的明细情况等,通过编制支出业务分析报告为学校领导的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学校对支出业务中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支出业务的合法合规、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七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 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学校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并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学校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示处理; 4.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收支,会计人员既不予以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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