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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劳动实践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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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我校根据国家宏观指导而研制的综合实践指导纲要,特制定了中学生劳动技术与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一、活动目标

  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具体目标:

  1、增进学生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理解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

  2、主动积极地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形成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养成社会交往能力,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与工作。

  3、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端正劳动态度,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开展问题研究,体验探究过程,对开感兴趣的自然问题、社会问题和自我问题进行深度探究,养成主动探究的习惯,形成问题意识、发展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活动时间

  每学期安排一周的劳动实践课。课时可分散安排,也可适当集中安排。

  三、活动方式与内容

  可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社会调查、进工厂、下农村,体验生活,亲自参加劳动实践。指导学生进行刺绣与编织、蔬菜栽培、机械修理、家庭电工、服装裁剪等各项劳动,成立兴趣小组。

  四、活动注意事项

  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安全管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危险、超过学生承受能力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实践活动,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活动评估

  每阶段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每个学生要写劳动小结,学校建立劳动档案,学年末根据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的知识技能的情况评定成绩。成绩可分为优、良、及格、不合格四等,计入学生成绩册。劳动态度不好的学生不能选为“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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