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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7-01-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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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以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不甘人后的良好风气。参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三台县第一中学学生守则》等条例,学校政教处、团委会决定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每班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

  5、诚信、克己、谦逊、礼貌,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6、只要在过去的岁月里,你的所作所为感动了亲人、感动了朋友、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或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文化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你就有可能成为感动校园年度人物。(一定要有典型的优秀事迹)

  三、具体程序

  1、2016年12月18日晚各班依据《三台县第一中学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方案》开展评选活动,并于12月2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时报至各年级(负责人:高一 景杰敏 高二 曹议 高三 杨显斌)。每个年级推选5-7名候选人成为年级感动人物。

  2、政教处、团委会将聘请有关领导、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评选条件对年级推荐人选进行复审考察,最终确定感动校园人物人选。

  3、在本期末前学校将对感动校园人物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择期对感动校园人物进行宣传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年级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年级各班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照《三台县第一中学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评选,真正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到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先进德育学生典型的优秀事迹,确保优先享受各种评优、资助等资格,使评选活动本身成为一次教育过程,激励广大学生学习榜样,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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