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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期末考试奖励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2-1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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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严密组织的区(市)统一命题的中考文化学科期末考试,校统一组织监考,以教研组为单位阅卷,各班人数以教务处核定的人数(在班人数、流生数)为准,流生一律以0分计算,各学科以任课老师为单位核计成绩。

  一、备课组:备课组均分名列区15名任课教师不得奖,区14名每位任课教师奖励50元,每提高一个名次加50元。

  二、个人:

  1、实验班:各学科的期末考试成绩与区内学校的校均分比较,奖励名列区前三名的学科的任课教师,数额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2、普通班:

  (1)区位比较:任课教师所有任教班级的均分名列区15名任课教师不得奖,区14名奖励50元,每提高一个名次加50元。

  (2)校内比较:同一年级有四名以上的任课老师取前三名分别奖给100元、80元、60元。同一年级有三或四名任课老师取前二名分别奖给100元、80元。同一年级有两名任课老师取第一名奖给100元。若平衡班就一位教师不享受该项奖。

  (3)差分率比较:差分率最低的班的任课教师奖励100元,第二奖励80元,第三奖励是60元。若平衡班就一位教师此项不享受。如有并列则按相关名次的平均值享受。

  三、其他:

  (1)地、生会考:凡经过严密组织的初二地、生会考,得区1—5名的任课老师得300元,得区第6—8名的任课老师得200元、得区9—13名的任课老师得100元。

  (2)中途接班:学科原有基础或班风差,在任课老师、班主任努力工作下,班风、学风有明显好转,教学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进步,均分差距与原差距比较进行奖励,其中语文每进步一分奖励80元,政史(各50分)每进步一分奖励100元。其他每进步一分奖50元。

  四、期末考试成绩突出者在评先评优优先考虑。

  五、本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教代会通过后自2011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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