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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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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教师思想素质,在社会、家长、学生中树良好的教师形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师德考核和评议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教育局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廉政建设、为人师表、规范收费、关爱学生、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内容。建设一支师风正、师德高的教师队伍,真正做到保障学生安全、关爱学生身体、教育学生做人、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实现社会满意教育,家长满意学校,学生满意教师这一目标。
  量化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真实反映和正确评价教师的师德。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保证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3)坚持重在建设原则,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切实达到提高教师师德的目的。
  二、考核办法与步骤:
  1、教师师德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结束后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量化评分,并归入教师个人档案。
  2、考核主要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家长评议指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评议);
  3、评定等级: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95分为优秀,95分﹥良好≥85,85﹥合格≥75,75分以下或在年度内出现重大失误、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的为不合格,低于95分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低于85分不得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
  4、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平时教师师德情况记载和学年度师德考核。
  组长:
  组员:
  三、考核细则
  (一)评议部分(30分)
  1、教师评议:由葛志芳组织评议,满分10分。
  2、学生评议:由肖志强组织评议,满分10分。
  3、家长评议:由肖志强组织评议,满分10分。
  (二)材料部分(20分)
  每位教师必须按学校师德计划完成各种材料,如:计划、记录、总结、演讲稿、论文、各种读后感、扶贫、帮差等。每项2分,1——5名优2分,1——5名差1分,其他1.5分。
  (三)综合素质部分(50分)
  1、依法治教(5分)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爱岗敬业(5分)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责任感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溜岗。
  3、关爱学生(10分)
  对学生平等、热情,。不侮辱学生,不擅自停学生的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谨治学(10分)
  认真从事教学教研工作。教学业绩好,教研有成果。
  5、团结协作(5分)
  积极参加校内各种活动,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6、尊重家长(5分)
  热情接待家长来访,不训斥、责难、恐吓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5分)
  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摊派费用。不收受、索取学生家长财物。
  8、为人师表(5分)
  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须怪发;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吸烟;上课不打接手机;不参与赌博者。
  以上各项均评出1——10人满分、其余酌减1——3分。
  四、加分与减分
  1、加分(5分):凡在关爱学生中有突出效果的给予加分:①扶贫突出的加1分(党支部认定);②辅导学习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的加1分(教导处认定);③对不求上进、表现差的学生加强正确引导,有明显进步的加1分(德育处认定);④公平教育关爱身体有缺陷的学生,不歧视,给予特别关爱的加1分(学生、教导处、德育处认定)。
  2、减分(5分):上述各项中凡出现一次视情节扣1—3分。发现学生不良现象不闻不问出现一次视情节扣1—3分。
  五、1、违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罚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
  2、违规办班视为不合格。(含介绍学生、提供场所的学校调查属实的)。
  3、挤撵差生造成学生流失的视为不合格。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不合格。
  5、学生调查问卷满意度低于80%的视为不合格。
  若师德考核不合格不评优不晋级。
  六、考核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汇总。
  七、本解释权属党支部、校委会,于二0一0年春季起执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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