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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

所属栏目: 国旗下讲话稿  更新时间:11-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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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法守法,明荣知耻

  “12·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12月4日,全国第7个法制宣传日,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二个法制宣传日。所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守法,明荣知耻”。

  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这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同学之中,还存在一部分人法纪观念淡薄,如:有的同学到网吧打游戏;有的同学说谎骗取家长的钱,还有的同学在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等。这些不良行为如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校法制教育先从《中学生守则》和《规范》入手,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每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在开始更为重要。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自觉抵制不良现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共建和谐法治平安校园。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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