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宣传报道的力度,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决定,对为我校从事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在教育教学、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方面的事实消息、经验成果、典型人物等重大事件的稿件,一经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一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500字以上的文章奖400元,200---500字奖300元,100字以下奖200元。
2、在《江西日报》等省级报刊上发表500字以上的文章奖300元,100---500字奖200元,100字以下奖100元。
3、在《上饶日报》等市级报刊上发表500字以上的文章奖200元,100---500字奖100元,100字以下的奖50元。
4、在《上饶县报》等县级报刊上发表500字以上的文章奖100元,100---500字的奖80元,100字以下奖50元。
5、在上饶县教育信息网发表文章,经学校办公室审核推荐并采用,每篇奖30元。
6、在清水中学校园网发表文章,经学校办公室审核采用,每篇奖20元。
三、说明:
1、如果发表的文章有一半文字被修改,则按一半计奖。
2、同一篇文章,在县级或县级以上不同报刊上发表,奖励可累计。但在校园网发表的文章,同时又在县教育信息网上发表,则就高计奖,不累计。
3、在学校的评先表模中,同等条件下,发表文章多者优先考虑。
4、本办法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每学期期末结算。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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