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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工作量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6-04-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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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上饶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饶县教发[2009]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中心小学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五府山小学工作量考核办公室

  主任:贾宝君

  成员:李国梁  李金山  戴土良  黄加学  张美芳

  二、考核办法(工作量30分)

  (一)以每学年30分为单位计算

  各村小、完小、教学点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

  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在职在岗人员)加相应分:

  (1)任班主任的教师加0.2分;

  (2)任双主课(限语、数科目)的教师加0.5分;

  (3)包班的教师加0.5分;

  (4)任复式班教学的教师加0.6分;

  (5)兼任村完小安全管理员、报帐员、大队辅导员的教师加0.5分;

  (6)兼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副校长、中心小学教研组长的教师加0.8分;

  (7)兼任村完小校长、中心小学中层干部的教师加1.2分;

  (二)备注

  1、以上(2)、(3)、(4)点任幼儿班、学前班教师不享受加分。(5)、(6)、(7)点加分就高不就低。

  2、各村小、完小、教学点以本校平均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者得30分。

  3、工作量登记情况将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上报中心小学考核办公室备案。

  4、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五府山小学工作量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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