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我校的影响力,提高我校的知名度,让社会多方面了解、关心和支持我校,形成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 经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石城中学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一、石城中学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戎靖校长
副组长:朱伟岭书记 刘里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
二、石城中学宣传报道组
组长:何志刚
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段长
成员:各处室、各段各一名有较强写作能力的教职工
三、宣传报道工作要求
1、宣传报道组成员在学校宣传报道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关注我校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敏锐捕捉新闻点,积极撰写稿件并投稿。
2、报道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学校实际,做到准确、客观。
3、投递学校宣传媒体稿件可直接向校园刊、网发稿,投递上级新闻单位的稿件,需先交校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方可发稿。
4、已采用的稿件凭用稿单在团委登记,留复印件在团委存底。
四、定期培训宣传报道组成员,每2个月召开一次新闻报道工作调度会。
五、设立宣传报道奖惩制度
1、各处室、各段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一篇,每两月至少在县级宣传媒体用稿一篇,每周至少在学校宣传媒体 用稿一篇。
2、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处室、年级段期未考核,完成任务奖该处室或段100元。未完成以上各任务每少一篇扣20元,扣完为止。
3、教职工投稿,稿件一经采用,稿酬与宣传报道组成员相同。
4、在校级、上级宣传媒体用稿均付稿酬,稿酬计算方法:
(1)按《石城中学宣传报道计分统计办法》计算分值。
(2)一稿被多家媒体采用的,得分为各标准得分之和。
(3)每分值付稿酬50元(校内用稿,一稿多用只计一次)。
5、每学期期末统计得分并付稿酬。
六、学校宣传媒体:校园网、《石中简讯》、《石中教工》、《石中政教》等;上级宣传媒体:《石城信息》《石城政府网》《石城教育信息》《石城政务》《赣江源报》、石城有线电视台、石城县人民广播电台、《赣南教育信息》、市级以上报、刊、台。
石城中学宣传报道计分办法
一、中央级“三报三台”新闻报道稿计分
1、《人民日报》
(1)全国版
一版:单条头条计60分,配编者按加20分;集纳头条计40分;综合头条减半。单条报眼、二条计40分,集纳报眼、二条计30分;综合报眼、二条计20分。其它单条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言论和读者来信(须正面宣传学校情况,下同)计20分。简讯计10分。综合稿件若只点校名计10分。
二至四版:单条头条计40分,集纳头条计30分,综合头条减半。单条二条计25分,综合二条、单条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计15分。其它综合稿件、言论和读者来信计10分。简讯计5分。综合稿只点校名计15分。
其它版:其它版单条头条计30分,集纳头条计25分,综合减半。单条二条计20分,综合二条计15分。1000字以上的单条新闻稿件计20分;1000字以下的单条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计15分。综合新闻、简讯计10分。言论稿和读者来信计5分。综合稿只点校名计5分。普通要闻稿若配发编者按,另加5分。
专版:半个版面计40分;整版计60分。
(2)华东版:一版单条头条计40分,配编者按加10分,集纳头条和其它版头条计20分,综合头条计15分。其它稿件和言论稿、读者来信计5分。普通要闻稿件若配发编者按,另加5分。专版:半个版面计20分;整版计30分。
(3)海外版:一片单条头条计15分,配编者按加5分,集纳头条和综合头条及一版其它用稿计5分。简讯计2分,其它版单条头条计10分,其它用稿计2分。
所有版面的言论稿和读者来信若只在落款处点到我校校名,计1分。
2、《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
一版:单条头条计40分,配编者按加10分,集纳单条头条计30分,综合头条减半。单条报眼、二条计35分,综合报眼、二条减半。1000字以上的单条新闻稿件计25发,600字以上的单条新闻稿件和新闻图片计20分,200字以上600字以下的单条新闻稿件和新闻图片计15分。简讯、言论稿和读者来信计10分。简讯计5分。综合稿件只点校名计5分。
二至四版:单条头条计30分,集纳单条头条计20分,综合头条和单条二条计15分。1000字以上的通讯计20分,600字以下的计15分。其它稿件及言论、读者来信计10分。简讯计5分。综合稿件只点校名计5分。
以上版面的普通要闻稿件若配发编者按,另加10分。
其它版:单条头条计20分,集纳单条头条计15分,综合头条和单条二条计10分。1000字以上的单条新闻稿件计15分。其它新闻稿件计10分。简讯和言论计5分。综合稿只点校名计5分。普通要闻稿件只配发编者按,加计5分。
所有言论稿和读者来信若只在落款处点到我校校名计1分。
专版:半个版计30分;整版计40分。
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新闻与报纸摘要》节目:每条计30分。
4、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台
《新闻联播》节目:单条头条计60分,上提要加20分,综合头条新闻(须点到我校校名或有我校标志性建筑、著名人物或发生的重大事件)计40分。单条新闻计40分,综合新闻( 须点到我校校名或有我校标志性建筑、著名人物或发生的重大事件)计20分。若宣传赣南的新闻中涉及多个学校,计分减半。
午间新闻、晚间新闻节目:每条计10分。
专题节目(播出专题须有5分钟以上我校内容):每个专题计20分。
二、省级“一报一刊三台”新闻报道稿计分
1、《江西日报》《人民教育》
一版:单篇头条计30分,配编者按加10分,集纳头条20分,综合头条减半。单篇报眼、二条每篇计20分,集纳报眼、二条每篇计10分。400字以下的单条稿件(含消息、图片),计5分;400字至千字以下版面的单条稿件,计10分;千字以上版面的单条稿件,计20分。A1版普通要闻稿,若配了编者按,另加5分。综合稿每篇计5分,若只点到我校校名计2分。简讯计2分。
其它版:A版单篇头条计15分;B1、C1版头条计18分,B、C版其它头条计10分,集纳头条减半。B1、C1版报眼、二条每篇计5分。B、C版其它稿件计2分。千字版面的稿件:在A2版刊发的,计15分;其它A片和B、C版刊发的 ,计10分;综合稿每篇计2分。普通要闻稿件若配发编者按,另计2分。
刊发有正面宣传我校情况的言论稿和记者来信,一版的,计5分;其它版的,计2分;只在落款处点我校校名的,不计分。
专版:半个版计20分;整版计30分。
2、江西人民广播电台
《江西卫视新闻联播》、《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单条头条计20分,一般新闻计5分。
社教专题:每个专题计10分。
三、市级新闻报道稿计分
1、《赣南日报》
一版头条10分;二条和其它版面的头条计5分,B1版头条计8分,集纳头条减半。新闻图片和言论(有关我校情况)计2分。
2、赣州人民广播电台
《赣南新闻联播》节目:头条5分,综合头条计3分,上提要加1分;电话报道计2分;其他一般性报道计1分。
《新闻十点在线》〉节目:每期计5分;合作采访计2.5分。
如果一条稿件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则按最高分一项计分。
3、赣州电视台
《赣南新闻联播》《江西教育电视台新闻联播》《江西教育电视台》节目:头条自拍计5分、合拍计3分,综合头条计3分;一般新闻自拍计2分、合拍计1分;上提要加1分;新闻专题计5分。
四、县级新闻报道稿计分
1、消息:一版头条4分,二条和其它版面头条计2分,B版头条计3分,集纳头条减半。其它为 0.6分。
2、400字以上至千以下的单条稿件,标准为消息的2倍,千字以上的单条稿件,标准为消息的4倍。
3、电视台以及报刊图片用稿按消息标准。电台用稿标准减半。
五、校级新闻报道稿计分
1、一般消息0.2分。
2、400字以上单条稿件为0.4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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