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科室范文 > 校长办公室范文

“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8-03-02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教育工作会议和《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针,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校本研修和远程培训为基本手段,全面实施全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引导广大教师点燃教育激情、树立教育理想、陶冶教育情操、修炼教育智慧、提升教育能力、感悟教育人生、体验教育幸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专业成长进行自主规划,充分激发教师自我加压、自我促进、自主发展的内驱力,不断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的预期性、指向性、系统性、自主性。全力打造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州8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制订并实施专业成长规划;100%的中小学制订并实施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培养一批骨干教师、研究型教师以及在省内、州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型教学名师。力争在“十二五”末,初步构建全州比较完善的个体自觉与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和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三、参与对象1、全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所有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全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含校级领导)。

  3、鼓励和支持超龄教师参与本行动计划,制订并实施短期发展规划。

  四、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是《湘西自治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的重点工程,是全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为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州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专家指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管理、指导、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应成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专家指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其中,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家指导小组由师训管理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远训指导中心专家及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各中小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具体实施。

  四、工作重点(一)科学制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主要内容:教师个人在制订《专业成长规划书》时,既要有未来五年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的确定,又要有扎实的专业发展目标达成措施,既要有五年总目标的系统规划,又要清晰表述各年度的具体目标和实施途径。

  基本程序:教师个人制订的《专业成长规划书》应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审核。各学校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对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审核工作。《专业成长规划书》一经审核通过,即具有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每一位教师均应自觉对照和遵守《规划书》中的目标要求和措施规定,一步一个脚印地朝既定目标迈进,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

  时间要求:2011年6月10日前,全州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组织本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含校级领导)制订出《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五年规划书(2011-2015)》(以下简称《专业成长规划书》,另印发)。

  (二)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支持平台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

  县市教育局职责: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领导,认真履行统筹、组织、管理、督查、评估等职能。

  (1)组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科学制订本县市的《中小学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安排专项经费,出台支持政策。

  (3)加大督查。定期对各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督促各中小学在每学期末对每一位教师《规划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评价。

  (4)及时解难,总结表彰。及时解决各中小学在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各中小学的成功经验、突出成果,定期开展评比表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达标评估等活动。

  2、州、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工作职责:

  (1)定期举办“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项目骨干教师培训班,为基层学校培训业务指导骨干。深入中小学开展调研、指导、咨询服务,为各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宏观决策咨询和具体技术指导。

  (2)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定期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送培到校、送教下乡活动,指导和帮助农村教师提升综合素质,实现专业发展目标。州、县两级专家指导小组应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中小学实施科研兴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以农村骨干教师为重点,以“师德教育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核心,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按照“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积极选送各科骨干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计划的培训,提高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4)指导基层中小学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方案,协助学校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实施多元化考核评价。

  3、州、县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以远程培训为手段,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一线教师的实际需求,以“师德教育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核心内容,制订全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分学科、分学段、分阶段地组织开展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远程培训。要及时调整、更新、扩充网络培训资源,管理好远程培训技术员和辅导员队伍,确保各学科的远程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以“湘西教师网”为平台,为全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开设“教师博客”、“视频说课”、“教师QQ群”、“教师论坛”、“课程资源库”、“教师电子阅览室”、“学科电子备课室”等,将“湘西教师网”打造成全州中小学教师共享的集工作、学习、研修、交流为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式网络平台,为全州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学习、研究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3)以“湘西教师网”为依托,加强对州内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网络管理工作。通过开设“特级教师家园”、“湘西名师工作室”等方式,为每一位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开辟一个网页,实行实名制管理。督促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时上传自己的教学科研成果,与广大中小学教师在线交流,认真解答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疑难,充分发挥专家示范引领作用。

  (4)发挥远训指导中心的技术优势,指导州内中心完小以上具备网络条件的中小学建立校园网站。各中小学建立的校园网站要与湘西教师网实现链接,统筹管理和维护,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师教育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全州中小学教师的学习、工作、研究打造数字化信息平台。

  4、中小学校工作职责: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舞台、创设条件、提供帮助。

  (1)按照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及学校的发展愿景,制订出本校的《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制订个人专业成长规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规划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为每一位教师建立专业成长档案。

  (3)根据教师的专业发展意向,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科学制订出《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各中小学应根据教师个体的素质基础、个性特长、专业发展取向,有针对性地对其合理定位,放手使用,细心呵护,精心培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和激励每一位教师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专业发展。

  (4)不断深化“校本研修”,使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推手。要认真贯彻落实州颁《校本研修常规》,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日常校本研修工作。

  ——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专业阅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教师潜心教育阅读,更新教育理念,点燃教育激情,夯实文化底蕴,提升专业精神,体验教育幸福。

  ——积极鼓励和倡导教师进行教育写作。要引导教师将教育写作当成一种教育生活方式,通过开设教师专业成长博客、撰写教育日志等方式学会表达自己对教育的思考、感悟和理解,真实地记录自己专业成长的轨迹。各学校应定期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日志、教育故事、教学手记写作竞赛表彰活动,并将教师的教育日志、教育故事、教学手记等结集整理,编印成册,以此来鼓励一线教师勤于思考,敏于表达,笔耕不辍,著书立说。

  ——有效引领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教育科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各中小学必须切实加教育科研力度,努力构建“学校重点课题——学科科研课题——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等层次分明的课题研究网络。各中小学应建立完善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制度。专家指导小组要对本校各类别课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了解各课题组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帮助课题组及时解决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要以教育教学问题为中心,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开展基于教学问题发现与解决,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行动研究,养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习惯。

  ——以有效课堂教学研究为焦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鼓励所有教师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诊断课、创优课等,引领教师锤炼教学技能,改善教学行为,打造高效课堂,实施有效教学。

  ——努力打造教师团队,有效实施同伴互助。各中小学要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积极开展团队研修活动,通过举办教师论坛,组织教学研讨、案例分析、集体备课、业务竞赛以及师徒结对、青蓝工程、名师带教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

  (5)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凡具备条件的中心完小以上学校要在州、县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建立校园网站,并与“湘西教师网”实现链接。要充分利用湘西教师网和本校网站,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网络研修活动,并逐步实行电子化备课和数字化办公。引导和鼓励中心完小以上学校45岁以下的教师在本校网站或湘西教师网上开设博客,定期撰写自己的专业成长日志、叙写自己的教育故事、推介自己的专业成果。

  (6)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方案》,并将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与教师参加“十二五”继续教育考核结合起来,按照州颁《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另发)的规定,给予教师相应的学分登记。

  5、中小学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1)全面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实施、督查、评价、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计划地顺利推进。

  (2)认真制订校长个人的专业成长规划,为教师做出表率。

  (3)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专业专业成长规划书》。根据每个教师的个性特点,在规划书上写好“校长寄语”,鼓励教师朝着制订的目标迈进。

  (4)注重校长自身的专业学习,带头参与学校内的各项研修活动,发挥校长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经费投入是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根本保障。州、县市要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学校和教师适当承担培训成本的机制。要按照中小学教师年工资总额1.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并重点用于本计划涉及的各项培训活动。州本级财政安排的年度师训经费重点保证“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所涉及的各类“州培”项目,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湘西教师网”远程研修平台的扩容建设、资源开发、管理维护。各县市应确保将每年的师训经费重点用于“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所涉及的各类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督查评估、总结表彰等。各中小学应严格执行“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足额安排师训经费,并重点用于“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

  (四)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价机制1、实行“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注册登记制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是我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参加本行动计划的中小学教师需报名注册登记,凡未注册的不能获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各县市须在2011年5月20日前,填写好《湘西自治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注册登记表》,审核汇总盖章后上报至州教育局教师科(电子报名注册登记表上传至jsk4122@163.com)。

  2、实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年度考评制度。州教育局制定考评方案,对各县市年度内“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列为教育目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制定考评方案,负责对县市所辖的中小学年度内“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校长专业成长计划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纳入教育局对学校和校长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市对学校进行考评后,每年评选上报“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优秀示范校”和“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兵”,由州教育局予以表彰。各学校应按照本校制订的《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价方案》,通过“教师自评——团队互评——学生参评——校长导评——专家审评”等多种方式,对年度内本校所有教师的专业成长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考评,并与教师的年终考核和教师“十二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结合。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考评要注重发展性,体现多元化,要有科学而详细的指标体系,强调激励和导向功能。严禁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年度考核的唯一指标。

  3、实行“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结业考核发证制度。各县市按照《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核查各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折算成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情况,并逐年造册登记学分。五年学分累计360分的,由州教育局统一颁发《湘西自治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教师评优晋级、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列为校长考核、特级教师评选、学科带头人选拔认定的基本条件之一。州教育局统一印制《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2011-2015)》,自2012年起,凡申报职称、参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交《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2011-2015)》和年度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学习体会    下一篇:文明校园创建汇报材料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