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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学习心得

所属栏目: 语文计划总结  更新时间:2023-05-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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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抄: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部分对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了以下阶段性目标:1、留心周围的事物,乐于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4、能用简短的书信进行书面交流。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感悟:

  五年后又一次执教四年级,两个月来感触颇多。看惯了六年级同学的作文,突然面对一群孩子稚嫩的习作,有些不习惯。很多孩子课堂上写不出完整的作文,原因何在?当然是作文素材积累不多。习作的源泉是在于生活,学生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所以作为老师要常常安排学生们留意身边、观察身边的事物,展开想象,丰富自己的语言。比如学生们学着洗衣、做饭等等,但要他们亲自去做,然后把自己做的过程如实、具体地下来。这样学生们对自已感兴趣的事情会乐意去接受,也可以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学习,熟悉的掌握一件家务的习作来表现自己。在这样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去习作,就很容易唤起他们的灵感,写出丰富有趣的文章。写的时候,不要有写法上条条框框,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写,不受形式的束缚,重在把心中所想、所感及时写下来,让学生感到写作是件快乐的事情。漫漫写作之路,我要做的还有很多,且行且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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