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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解析音乐课改中的四个误区

所属栏目: 音乐论文  更新时间:2015-01-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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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解析音乐课改中的四个误区
邱隘实验小学 陈 琴

新的课程改革已经在我区开展一年多了,在各种研讨课、示范课、评优课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在小学教师的许多教育教学理念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并在教学实践中付诸实施,给音乐课堂教学带来了崭新的面貌。但这让我们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多了一份思考。

作为一线教师的我,通过这段时间仔细的观摩,并回首许多教师的传统教学,发现音乐课改中存在四个误区:每堂课上都采用多媒体课件;合作教学追求形式;个体发展过于“自由”;评价一味迎合激励性。
误区一:每堂课上都采用多媒体课件
现代信息技术极大地改变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面貌,多媒体课件参与教学能产生其他教学手段无法相比的效果,它集声、形、色为一体,可以给学生更直观的体验和更愉悦的享受,拓展了学生的学习视野。但是,多媒体的使用一定要紧紧围绕教学目的,体现其实效性。我们经常能看到:每上一次展示课或评优课,许多教师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做多媒体课件,似乎不用课件你就是老土,就落伍了。如果,音乐教师不能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点,就可能将简单的问题弄得复杂化,甚至“画蛇添足”。这样,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反而使音乐教师的基本功得不到展示,很多直接、鲜活的听觉和视觉就难以得到体验。如相当多的教师在新授歌曲时,教师不再弹琴教唱,而是一遍又一遍地播放多媒体课件,让学生反复地看画面,听歌曲,直至最后听会。殊不知,色彩鲜艳的精美卡通画面把学生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过去,学生只顾着欣赏画面而不再有兴趣去听歌曲旋律。最终弄巧成拙,音乐播放了多遍,学生会唱的却是寥寥无几。再者,对一名音乐教师来说,做一个精美的课件花上一二个小时是绝对不能做成功的,而且我们平时课务业不少,各种活动任务又多,有多少精力去做课件呢?在展示课上、评优课上用课件,平时的课堂教学中会采用多少?
多媒体终究只是一种辅助教学的手段,要正确处理教师与多媒体的关系,必须以学生为中心,而不能本末倒置,陷入误区。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使学生能更为有效地参与到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过程中来,让多媒体辅助教学更好地为音乐教学服务。

误区二:合作教学追求形式
在新的课程环境下,让学生学会合作是新时期音乐教师的职责,让学生学会有效地合作更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追求。在音乐课堂上,以小组的方式来进行合作学习,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环节,许多课例也十分成功。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另一种现象:即每节课无论问题大小,都要讨论,而且越热闹越好,部分教师不考虑合作内容的价值性,随意开展合作学习。如:一位教师在指导学生学唱《捉迷藏》一歌时,组织合作学习,让学生讨论“歌曲有几个乐句?由几部分组成?”另一位教师在教唱《让我们荡起双桨》一歌中组织学生合作讨论“歌曲中有哪几种演唱形式?”学生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对合作讨论的不情愿、不积极溢于言表。又如在一堂主题为“探索音源模仿自然界的声音”的音乐课上,教师在布置了任务后,前后左右的学生立刻组成小组展开讨论。而在这时,音乐教师自己却成了一个找不到“位置”的人,或是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或是在讲台前“监视”学生;或是干脆自己看教案、资料……以为这就是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学生的“自流”当作学生的“自主”。其实音乐教学中有一些内容只要通过教师适当点拨提示,学生就能明了,何必要花足时间、花够力气地反复讨论呢?这样的合作学习,从合作的开始到反复讨论后的结束,学生并没有产生进一步对音乐的认知、体验,同时因为缺乏合作的兴趣和合作的动机,使合作学习流于形式,仅仅是为了合作而合作。由于偏重于合作的形式而缺乏对合作内涵深刻认识,在实施和应用小组合作学习这一教学形式时,无法很好的引导学生利用合作的优势来学习内容的深化和伸延,而造成了合作学习方式的表面化。
采用小组合作学习这种形式,目的是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增强合作学习中个体的责任感,并引导他们对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通过解决问题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寻求更好更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缺乏了这些要素,合作学习就可能成为形式化的走过场,更谈不上合作的“有效性”。

误区三:个性发展过于“自由”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感……”这是新课程标准提出的新要求。在平时的新课标下的艺术实践课上,经常会碰到“歌表演”的环节,为了给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空间,在一些示范课中,我们听得最多的就是教师充满柔情的鼓励话语:“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初听起来,似乎很注重学生的自主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但要区别对待,如一二年级的学生毕竟年纪还小,已有的知识水平有限,如果教师总是不能给予一定的引导,而一味地听任学生“自由”发展,那学生就不会有进步。结果呢,课堂上经常会看到有的孩子不知所措,不知如何表演;有的孩子却竭力表现自己,置音乐于不顾。
记得吴斌老师曾说过,“随意”只是人本能的、缺乏训练的表现,这种教师引导下的“即兴表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在歌表演时教师应给予有效的鼓励与引导,将音乐于体态律动尽可能地整合起来,将外部动作与内心体验最大限度地联系在一起,这就听懂音乐了,与音乐最大程度的贴近了。可见,个性发展,不仅仅是个性的发挥,更重要的是教师有目的地引导,从而使学生在理解音乐的基础上,更好地施展其音乐才能,使个性得到张扬。

误区四:评价一味迎合激励性
《音乐课程标准》在对学生学业的评价上作了评价功能、评价指标、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其宗旨除了公正全面、体现差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护学生自尊、激励学生学习。于是一些教师为了不冷落与不伤害学生,在其回答与交流之后,不顾答案正确与否,要么要求全班鼓掌,要么就是带着惯性思维说“很好”,就连最起码的错误都不予指正。但是音乐课堂上,“你真棒!”、“对”、“说得真好”这些激励语言大量的使用,能否就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呢?
我认为,激励的形式不仅仅是赞扬,适当的批评同样也是一种激励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所起的作用是不能替代的,所谓的响鼓也需重锤的意义便在于此。而为夸奖而夸奖,学生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长此下去,会使他们面对挫折时,失去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不能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中的逆境。同时随意的表扬会对学生产生错误的价值导向,使他们不能进行正确地判断与深刻的反思,从而养成一种随大流和浅尝辄止的学习态度,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激励的形式应不仅仅是赞扬,而也应该有鼓励、批评和引导。

不难发现,课改之所以会走入以上误区,是因为少数教师对新课程标准理解得不够全面、准确,有些操之过急,想“一口吃成大胖子”。而这些误区,也是非常不利于当前小学音乐课程改革发展的。所以,小学音乐教师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理念,提高课程理论素养,积极探索新时期教育教学方法,才能真正体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为了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有落红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还要有春泥的无私奉献精神!相信随着课改的发展,四个误区将成为课改中的小插曲,新一轮的课改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步入到更加健康的轨道之中。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
2、《中小学音乐教育》2004年第四期、第十二期;2005年第四期;2006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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