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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日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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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作为法制学习日,遇特殊情况顺延至下星期。
  二、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法制学习。
  三、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请假,由学习组长、级部组长记录出勤情况。
  四、学习时要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发言讨论。
  五、学习时一律不接待家长会客,不指导学生。
  六、学习时,不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刊物、杂志、不批作业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七、要建立法制学习笔记,写好学习记录或学习心得。
  八、把法制学习的出勤和学习态度做为教师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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