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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报账员工作规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1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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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明确各校(单位)报账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权责,严格控制支出,确保学校(单位)各项财务工作严密、有序地运行,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会计及财务制度,制定单位报账员工作规则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1、纳入结算中心核算的学校(单位)确定一名报账员。
  2、报账员要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安排情况,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掌握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等规定。
  3、报账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报账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四种人员不得担任报账员:⑴单位领导的亲属    ⑵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除外)    ⑶借用人员    ⑷临时人员。
  6、报账员应在单位财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单位纳入集中核算的全部收支结报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办理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的具体结报业务,查询本单位纳入集中核算的各项收支结报的权力;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和缴销工作,建立购领、使用、缴销台账;
  (2)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按规定使用,按时向结算中心报送出纳结报单,不得擅自转存、挪用备用金。同时要登记好现金日记账、结算中心账户银行日记账和备用金账户银行日记账三本账。并且要在年度终了后,把这三本账打印成册并存档;
  (3)负责核对经费收支、经费指标、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财政专户款项等业务;
  (4)负责定期与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核对余额;
  (5)负责向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报送相关的财务信息;
  (6)负责将编制的会计报表上交到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
  (7)完成其它有关会计事项。
  二、支出办理的基本原则
  1、单位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凡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
  2、按照预算指标办理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
  3、保证专款专用,各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学校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该业务。报账员要对已经支出的专款要有明细台账, 同时,要及时提醒学校及时有效的使用专款。
  三、支出报销的要求
  1、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完整,原始凭证大小金额不得涂改,检查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签字必须是手写,不能盖章或打印),用途是否清楚,并符合审批权限的规定。
  2、经费支出、预借款必须由经手人说明事由并签名,交报账会计初审,经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结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
  3、报账员应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内容正确填写粘贴签。会计科目使用必须正确,记账凭证摘要栏书写必须将经济业务内容简明扼要地说明清楚。需结算中心直接转账的,应填写直接支付单。
  4、会议费报销须提供会议审批手续、支出预算、参加会议人员报到签到单。
  5、外出考察经费报销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6、设备购置经政府统一采购的须提供政府采购有关资料。
  7、大型修缮经费要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8、符合小型项目范围的,必须按文件执行。
  9、支付固定资产款项的发票,必须同时开具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固定资产减少时,开具固定资产减少凭证,并且附上经批准的有关固定资产报废(调拨)的审批明细表,保证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财产明细账同报表中的“固定资产”金额一致。
  10、支付办公用品等发票,必须附物品明细表。
  11、本单位或其他部门批准同意开支的有关文件。
  12、结算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账工作程序
  1、原始凭证的审核
  报账员在受理本单位各项支出时,须对原始凭证根据报销的要求进行审核。
  2、原始凭证的整理
  报账员应对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并核实凭证张数和金额。
  3、有关结报的办理
  (1)收入结报。凡应纳入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应缴财政专户,通过往来发票开具的收入必须编制会计凭证。
  (2)支出结报。以备用金支付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到会计结算中心结报,以补足备用金;大额支付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到会计结算中心结报,其中直接支付给供货商的款项,应填写直接支付申请单,学校与学校之间转账可填写内转凭证。
  (3)暂存款结报。对各学校(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些预收、代管款项,由报账员负责及时进行清理。
  4、结报期限
  报账员应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向会计结算中心办理结报。结报业务量多的一般应每月结报2-3次,业务量少的单位一个月结报一次,但每月终前必须将当月已完成的经济业务结报完毕。
  5、余额核对
  报账员应根据单位的需要和会计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有关收支情况的核对工作。
  五、其他
  1、现金结算按现行银行结算办法处理,一般情况下要求用转账形式支付款项。
  2、到结算中心报账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报账员,结算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等业务往来单位人员的结算业务。
  3、单位经办人员的签名及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应写在原始凭证规定位置或原始凭证反面的左上角。
  4、报账员受理结报业务后,应及时到会计结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得积压。
  5、学校(单位)报账员应积极参加有关政策法规学习、报账员业务培训和核算中心例会,及时向核算中心反馈集中核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六、特别强调
  目前,各学校(单位)的报账员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学校(单位)的报账员就是学校(单位)的会计,学校另设出纳。
  2、学校的报账员相当于学校的出纳,会计由各辅导(中心)学校的专职会计兼任。
  3、学校分设报账员和出纳,会计由各辅导(中心)学校的专职会计兼任。
  因此,各报账员除了要做到以上的工作规范外,还有做到以下几点:
  1、相当于会计的报账员不得处理属出纳权限的业务,如: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2、相当于出纳的报账员应按出纳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不得填制支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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