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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室管理制度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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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校医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
  病治疗和保健工作。
  2、要建立门珍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学校流行。
  3、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体检项目要按体质测试和健康检查两个基本要求进行,不得缺项。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4、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学期为学生安排1-2次中专卫生保健知识讲座。
  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5、每3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妇幼保健进行指导、监督。
  7、指导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
  8、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要事先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到指定供药部门采购。药物到货后,必须验收入库存,属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9、药品要由专人管理,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10、加强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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