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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周教师职责要求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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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
  1、 维持学校的秩序,处理课前、课后学生的违纪事故。
  2、 佩戴值日标志,安排、领导值日学生工作。
  3、 详细检查值日范围的内容,公平、准确评定班风分。
  4、 发现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5、 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和与有关班级联系。
  二、要求
  1、上班时间:早读前15分钟到校至上午放学后离校。中午12:15时到校至下午放学后离校。晚修前15分钟到校至学生晚习课后离校。
  2、检查范围及次数
  (1)早上、下午上课前15分钟到校门口与值日学生检查学生仪表。
  (2)早读检查学生的考勤,早操检查滞留人数和单车停放情况。
  (3)上午、下午、晚修时各检查一次出席人数和课堂纪律。
  (4)中午掌握校园(内宿生午休为重点)的情况,维持午休纪律。
  (5)下午放学后与值日学生检查课室卫生,桌椅摆放情况和用电设施等情况。(放学15分钟后进行)
  (6)晚习课每节都须到班掌握人数、纪律。
  (7)中午(12:15),晚上(熄灯后)登记到学生宿舍检查的老师。
  (8)晚修后检查课室关门、窗、电灯、风扇的情况。
  (9)假日前,检查课室、办公室的闭门窗、关灯、风扇情况,发现问题须至处理好为止。
  3、评分
  (1)每天填写校务日志并按检查项目准确登记好评分内容和分数。班内得分包括除去课堂纪律分、宿舍分和保洁区分。得分须在第二天早上公布。每周写好详细的总结,算出总分名次。(总结须有优缺点和工作建议)
  (2)各班学生人数以学校公布的为准。请假须有请假条,请假半天须级组长批准,请假一天的由政教处批准,超过一天的由校长审批。不得在第二天补假。(内宿生晚习人数包括外宿生到校晚修的人数)
  (3)加分项目和违纪(课堂纪律)扣分由政教处核定。
  (4)周末将《校务日志》、《班风评分》、《教师到宿舍登记》、值日学生胸章交政教处。
  三、附注
  (1)值周教师不得随意对调或叫人顶替(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政教处请假)
  值周时间5天,即周日晚上起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止,每天补助15元,失职(包迟到,早退)每项扣5元。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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