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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职责三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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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岗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二、学习政治、业务,提高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
  三、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细则,做到上好每一节课,及时认真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辅导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科竞赛活动,辅导学习有困难有学生,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
  四、搞好学生的考查工作。在教导处领导下认真命题和确定评分标准,参加考试、阅卷、评分、分析等工作,提出改进教与学双方面的意见,并在教学中认真实施、改进。
  五、经常了解教改信息,及时掌握教育教学研究的动向,主动投入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科研工作,熟练掌握现代化的电教手段,提高使用频率和效果。达到主任学科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并积极创造高一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
  六、执行教学工作卫生要求,参与健康教育,执行小学生作业规范以及批改规范,关心学生健康,增强学生体质。
  七、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坚持以法施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岐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八、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政从教,教师间彼此尊重,团结协作,新老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九、树立质量意识、总结意识、问题意识和改进意识,做到善于学习、善于合作和善于总结。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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