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个人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报人应填写《教师个人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个人课题立项时间统一为每年8月30日以前,结题时间以学年度为周期。逾期不申报结题,本课题自动消失。
3、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对个人课题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积分制管理。(见下表)
点击此处下载或目标另存为
本网站所有资源均可免费下载,大部分资源来源于会员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不想共享交流请联系本站将立即改正。 所有资源只可用于个人学习及工作,不可用于商业活动,比如上传到其他网站,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