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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09-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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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主评议(30分)

  教师职业道德民主评议办法:根据学校制定《教师职业道德民主评议标准》:①政治态度 ②爱岗敬业③热爱学生 ④团结协作 ⑤尊重家长 ⑥为人师表等内容。由学校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打分。分值比:领导评价(50%)、 同事互评(20%)、学生评价(30%)。

  二、政治学习(10分)

  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笔记,内容全、书写工整,上交及时得10分;少一次记录扣5分;内容少,字迹潦草扣5分;没有的不得分。

  三、工作态度(40分)

  1、上班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等,每次扣20分。

  2、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考试改卷、统分作弊,交假证书等发现一次扣1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4、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用具等物品,利用学校资源办收费补习班的,经查实扣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并扣20分。

  6、利用给学生排座位、选班干部、辅导等机会向家长索贿的,每次扣10分。

  7、上课期间吸烟,工作时间内喝酒的,师表不端(带夸张首饰、美甲、穿超短裙、拖鞋、浓妆)入校园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累计扣分。

  8、有意损坏学校财产,私自带走学校财物的,照价赔偿并扣20分。

  9、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上交材料不及时每拖延一天扣1分,不交扣10分。

  10、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散播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言论,没有主人翁意识,不能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发现一次扣20分。

  11、在上课时间接打电话或坐着授课,发现一次扣5分。

  四、遵纪守法(20分)

  1、与同事吵架的、与家长吵架并有过错的、与学校领导无理取闹的教师,每次扣10分。

  2、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安插学生,每人次扣5分。转出学生不及时汇报、私自调班每人次扣5分。

  3、借阅学校图书、教参等不按时归还的或损坏的,每次扣5分。丢失应照价赔偿。

  4、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学生出现安全危险事故(迹象)首先遇到的老师不制止、不作为的,被学生检举并查实后,师德不得分。

  5、不依法执教,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师德不得分。

  6、以教谋私或暗示家长宴请、送礼,要求家长为其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0分。

  五、加分

  参加校级或上级师德活动,并获奖项或荣誉称号的校、市、省、国家级别分别1、2、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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