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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员工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8-02-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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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法律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育资源配置,激活学校内部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全县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县域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聘任原则

  1、编制额定,总数控制原则。即本次聘任中设置的岗位总量不超过县编委给我校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岗位数;学校根据校情实际设定教辅及工勤岗位编制数额,实际聘用不得超过设定数额。

  2、按需定岗,岗责一致原则。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及岗位数,并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原岗位职责中不够完善之处将做进一步完善,应聘人员不得存异议),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3、双向选择,协商一致原则。在兼顾学校工作需要和教职工个人合理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可以选择教职工,教职工也可以选择学校设置的工作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聘任(用)结果。

  4、优胜劣汰,择优任用原则。聘用以德、能、勤、绩特别是平时的工作表现、实际效果为主要依据,优先聘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敬业精神强、服务意识好、团结协作意识浓的教职工。对于因岗位数有限或协调安置不愿上岗的教职工行做待岗学习处理。

  5、专业对口、人尽其才原则。教学岗位教师原则上须根据大学所学专业对应申报学科岗位,个别特别情况也应根据专业相近原则进行申报和聘用。

  6、逐层聘用,教学为主原则。聘任中要体现教学为主的原则,首先应确保教学岗位的需要,然后再考虑事务管理岗位以及后勤保障岗位的需要。没有教师资格证(会计、出纳可持会计资格证书)的在编人员不能应聘教学和教辅岗位,只能应聘工勤岗位。聘用时逐层进行:最先聘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其次聘用班主任;再次聘用任课教师、实验员、电教员;再聘用处室干事、图书管理员、医务人员等;最后聘用工勤人员。

  7、全员竞聘、年长照顾原则。学校现在编人员除内退的学校原任领导、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借调、病假及正常请产假的人员外,须全员参与本次学校的竞聘工作;新调入而未能及时参加竞聘的教工由学校“‘聘任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调配安排。

  8、管理承责,责任关联原则。各层聘任者均系各层管理目标的主要责任人,须确保相应管理目标的完成,在对被聘任人员的聘用中,须认真考查其德、能、勤、绩等综合情况,并对被聘任人员负责或协助管理,对聘任结果负重要责任,并负责对聘任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被聘任人员的工作成效与学校对聘用者的考核管理直接关联。

  9、统筹兼顾,保持稳定原则。在坚持教学岗位优先、毕业年级优先的前提下,要尽量兼顾各年级各部门工作开展的需要,实行统筹平衡,尽量防止“能人”过分集中在某一年级或某一部门;聘任工作采取稳步推进的方针,既不过于保守也不急于冒进,对未聘人员实行“校内待岗学习”的安排。

  10、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聘用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力求做到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职数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公开、结果公开,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派、拉帮结派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经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以促成处事公正、竞争公平的良好氛围。当然也坚决抵制个别人员的无理取闹行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经教育后认错态度仍不端正者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而造成缺勤者,按相关纪律和制度处理。

  三、聘任者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学校在编的教职工(当年度支教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竞聘);

  2、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并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3、身体健康,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

  四、总体目标:

  通过教职工工作岗位的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实现学校人事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机制向单位用人机制转变,从而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激活学校内部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学校聘任制实施工作的领导,推动聘任工作高效平稳落实,特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1、“溆浦江维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旺

  副组长:刘石群

  成员:万骁武、向元林、尹晨阳、金小舟、奉建设、刘能、李显良、石沅长、肖守满、石修真、彭国强

  2、”溆浦江维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工作“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组长:向元林

  副组长:万骁武、尹晨阳、金小舟

  成员:石修真、李显良、石沅长、刘能、彭国强、肖守满、彭金珍、何永春、易端文

  六、岗位设置详情(共设63.4个工作岗位):

  1、各年级开班数:高一4个班 ;高二4个班;高三3个班。

  2、领导管理岗位:

  校  长:1(个)           专职工会主席:0.6(个)

  书  记:1(个)           兼职工会主席:在主要岗位基础上加0.1个系数

  副校长:0.8*4=3.2(个)   专职团委书记:0.5(个)

  主  任: 0.7*4=3.5(个)   兼职团委书记: 在主要岗位基础上加0.1个系数

  副主任: 0.6*2=0.6(个)

  3、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共计岗位数33个):

  1)课堂教学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2)仪管及实验员(1.2个岗位工作系数):

  物理仪管兼实验员:0。4(个)、化学仪管兼实验员:0。5(个)

  生物仪管兼实验员:0。3(个)

  3)其它教学岗位(4.4个岗位工作系数):

  早操:0.2(个)

  美术音乐专业训练:高一、高二:0.5(个)(至少须集中训练两个晚自习和4个晚饭后时间);高三:0.2(个)  (说明:跨年级+0.1,开班学生人数标准:音乐、书法4人以上,美术、体育8人以上)

  体育体育专业训练:高一、高二:0.5(个);高三:0.6(个)

  附:各学科工作系数折算:

  语、数、英:10节课折工作系数”1“;理、化、生:11节课折工作系数”1“;

  政、史、地:12节课折工作系数”1“;体育:13节课折工作系数”1“;

  其它学科:14节折工作系数”1“。

  4、教学辅助岗位设置情况(设置岗位 19.8 个):

所属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数

所属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系数

 

 

教务员

 12

 

 

 

 

 

 

会计

0.5

图书管理员

0.5

出纳

0.5

阅览室管理员、

收发

 0.7

纯净水管理与发放

05

档案员(学生档案和文书档案)

0.6+0.4

校园绿化与苗莆建设

0.7*2

电脑维护及网络维护、校园网维护、多媒体教室管理、微机室管理

 

 

 1.0 

校产保管员

0.5

水电管理

06

食堂管理

03

打印、一体机维护与资料印刷

   1

校办工厂

2.0

校办  

校办干事

0.5*3

政教员

  0.5*4

中心教研室

教研干事

05

寝室管理员

 2.0

  七、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1、学校公布聘任制《实施方案》和拟聘岗位、岗位职责(需进一步完善的在完善之后确定颁布)、相关管理制度及岗位职数;

  2、“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以适当形式公布符合相应条件的参聘人员名单;

  3、参聘人员按照本次聘任制实施基本原则及各岗位设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向“工作小组”分层次分阶段书面填报竞聘任意向申请表(统一印制);

  4、各年级、各部门、各处室分阶段分层次实施聘任,基本步骤如下:

  1)教务处和政教处联合提出高三年级班主任拟聘人员名单报“工作小组”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2)高三年级班主任聘任高三年级各班科任教师,;

  3)中心教研室聘任教研组长

  4)教务处和政教处联合聘任高一、高二年级班主任;

  5)高一、高二年级班主任和相关教研组长联合聘任高一、高二年级各班科任教师;

  6)办公室、教务处、中心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聘任教学辅助人员、处室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

  7)学校对相应岗位进行协调聘用;

  6、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发放聘任证书。

  7、待岗学习人员管理制度制订和学习培训组织安排。

  附:因病、因事请假和休孕假、产假、哺乳假经准许未参加聘任的,假满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工作或参与临时补聘工作。

  八、落聘人员安置办法

  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待岗学习培训。

  九、关于拒绝服从学校安排人员的处理:

  凡不接受学校聘任和待岗学习培训安排者,学校按相应工作制度进行出勤和纪律考核,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三次计旷工一节,旷工八节计旷工一天,一年中连续旷工一十五天或累记旷工三十天立即上报教育局和县纪委按规定进行清退;所有旷工按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扣发相应工资;未达到上报标准的按学校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十、附则

  1、支教人员由本人书面申请或由学校研究派遣,支教期限为一年,凡经考核合格且协助完成学校下达给支教学校招生目标任务的一次性补助交通费600元,此外不另享受学校教职工其它福利待遇。

  2、待岗学习人员必须与其他聘任教职工一样坚持在校出勤和带薪学习,且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其它福利待遇按受聘教工折半计算。

  3、此聘期为一年。

  4、参聘教职工原则上必须申报满“1”个系数的工作岗位方为有效申报,个别特别情况须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6、本方案已通过教代会表决,个别修改由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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