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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培养发展方案

所属栏目: 教导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2-11-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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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随着教师队伍新老的自然交替,青年教师的群体越来越大,我校教师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任课教师的68.8%,工作在五年内的教师占任课教师的近20.8%。这支队伍将成为教育战线的跨世纪的生力军。把青年教师的现在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加强青年教师的素质修养和能力水平的提高,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刻不容缓的首要工作。为此,我们特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方案。

  一、青年教师培训对象为35岁以下的教师,重点是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对青年教师培养定目标,分阶段。

  ⑴新教师培训阶段。

  该阶段目标按五年时间,发四步进行。

  第一步,入门阶段。新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一年,要适应学科教学各项工作,掌握学校工作的一般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努力,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

  第二步,会上课。在教学第二年要对照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一般的教学基本功。

  第三步,过好上课关。在教学第三年要加强理论实际,在大纲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

  第四步,独当一面。在教学第五年至第十年内做到教学基本功熟练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善于学习研究,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在学校工作中挑大梁、唱主角,逐步成为学校教学骨干。

  ⑵青年教师锻炼成长阶段。

  对青年教师进行“追踪听课”、“教学示范”、“科研指导”、“继续教育学习”、“建立教学档案”等项工作。

  ⑶青年骨干教师动态培养阶段。

  对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委以重任,让他们在班级管理、年级管理、教育科研等项工作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在青年教师中培养选拔校级优秀教师,为县骨干教师队伍输送后备力量。

  二、培养工作落实措施

  ⑴组建“帮带”关系

  由教学处组织新分教师与我校同科有实践经验的高、中级教师结成师徒帮带关系。指导教师要帮助青年教师理解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学思想并指导备课,认真审阅教案,签署意见。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做好说课、评课工作。指导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修养。

  ⑵督导课堂教学

  教导处每学期对青年教师的备课、讲课、作业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要求熟悉大纲,吃透教材,了解学生,研究教法,写好教案,并定期检查、评比,进行表彰。

  ⑶教学考核验收

  教导处每学期组织教学视导小组(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指导教师、教学干部组成),对被帮带的新教师,进行教学验收。主要内容:课堂教学、教材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答辩。

  ⑷组织校内外学习

  为青年教师提供创造学习、进修机会。要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青年教师做课,给青年教师创造多种机会,向有经验的老师们学习。同时,还组织他们外出去市参观学习,尽快丰富和提高自己。

  ⑸开展教学论坛活动

  每学期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讨论、演讲活动,把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及学习中的心得、体会进行交流、探讨,或就某个专题开展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给他们以学习和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⑹开展教学评优活动

  每学年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学评优课,在评动中培养并锻炼他们,促使他们健康迅速成长。为县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和输送人才。

  ⑺定期召开座谈会

  一是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二是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总结交流他们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得失、体会、业绩。

  三、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实践水平及科研能力,更好地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成长,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有效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校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青蓝工程”的实施,先由徒弟与师傅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意向,校长室、教科室、教导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研究,确定实施对象、签定“师徒结对协议书”,正式明确师徒关系。

  第三条:“青蓝工程”中每个师徒结对子有效期正常期限为一学年。在这一年中,每学期徒弟在师傅的指导下上一次或以上汇报课;每学年徒弟在师傅的指导下参加至少一次及以上的优课评比活动。徒弟在这一年中如参加校级以上竞赛并获一等奖,该项目得分加10分。

  第四条:参加活动的师傅应耐心地把自己对教材的钻研、教学方法的运用传授给徒弟,每周至少主动指导徒弟一次,或听课交换意见,或指导备课,或共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法等。师傅也应在活动中实现自身专业水平新的提高。

  第五条:参加活动的徒弟应虚心向师傅求教,每周至少主动向师傅讨教两次,或听课、或请求师傅指导备课、或探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等,每学期至少请师傅修改两篇论文。

  第六条:参加“青蓝工程”活动的教师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项活动,倡导积极参加以网络教研次数和质量、上传到校园网上的有效教育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师徒备课笔记的互补性和科学性、师徒整编教学用题目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评比活动,并以此活动为契机提高师徒双方的师德和师能水平。

  第七条:师傅在活动中确实履行职责的,学校按学期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另外徒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的,只要是通过师傅指导的,徒弟奖励多少,师傅享受同等奖励数额。

  第八条: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青蓝工程”汇报课评比活动。活动中,学校将成立有相对专业水平的教师做评委,评委们按“青蓝工程汇报课评分细则”严格打分,同时按分数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学校按学年将对师徒结对活动进行综合考核,评出“有效导师”和“教科研优秀个人”,给予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条:本条例于2008年9月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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