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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23-01-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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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评优评先是为了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和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尊重、信任、重视教师工作,承认教师劳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向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

评选工作将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改进的功能,坚持实事求是、好中评优的原则,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客观性与主体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确保评优评先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何丽华

副组长:丁郁松 袁素俊

组 员:吴  晗 朱路生   李粉云 王益祥 于美红   郁  香

陈和祥  蒋小华

四、评选程序:

1、每年末根据评审细则教师自主打分申报,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候选人,未达分配人数,学校直接推荐上报。

2、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秀和嘉奖人选。

4、对拟定人选进行校内公示,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五、评审细则:

类别

项目

考 核 标 准

考核方法

考核

部门

备注

分值

自评

考核

师德表现︵

10分

执行法规政策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违反“职业道德八不准”一票否决

 

5

 

 

工作态度

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或活动有一次不参加扣1分。

 

5

 

 

专业发展︵

32分

继续教育

积极参加市局、研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及研训活动,完成相应的培训学时。

 

刷卡

为准

8

 

 

江苏省基本功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常州学科带头人、基本功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常州市骨干教师、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基本功一等奖4分,骨干教师、二等奖3分。

 

最高累计不超过8分

8

 

 

江苏省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常州市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金坛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最高累计不超过8分

8

 

 

学生成果

辅导学生江苏省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常州市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金坛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最高累计不超过8分

8

 

 

教学常规︵

16分

备课

备课节数达标,结构完整,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反思到位,有科学合理的课堂生成。

无故不备课一次扣1分。

以教务处抽查和学校督导检查为准

4

 

 

上课

准时上、下课,不拖课,无不备课上课的现象,能有效把握生成性资源进行学习指导,课堂教学效益高。

无故不上课一次扣2分。

4

 

 

作业

作业量适中,批改及时,有反馈,有订正,有二次批改。

无故不批改一次扣1分。

4

 

 

辅导

准时到班辅导并能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适时进行个别辅导。

无故不辅导一次扣1分。

4

 

 

教学业绩︵

52分

1.按《西岗中学绩效工资》之周工作量计算方法,将春、秋学期课时平均即为得分;

2.班主任、行政按一班语文课程标准课时算。

3.各功能室将年度金额除以300即为得分。

 

最高累计不超过20分

20

 

 

1.平均分:一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中,以《金坛市西岗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为准,一等奖2.5分/次/班;二等奖1.5分/次/班;三等奖0.5分/次/班,初三年级中考科目乘以系数1.2。

1.政治、历史各占50%;

2.若遇教育局组织的抽考,以原始名次为依据,进步一名则乘以1.1,退步一名乘以0.9,依此类推;

最高累计不超过16分

16

 

 

2.合格率:一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中,以《金坛市西岗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为准,一等奖1.5分/次/班;二等奖1分/次/班;三等奖0.5分/次/班。

最高累计不超过10分

10

 

3.优秀率:一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中,以《金坛市西岗中学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为准,年级前6名0.5分/次/人,年级前15名(不累计),0.25分/次/人。

最高累计不超过6分

6

 

考勤

10分

办公纪律

准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无旷职现象;

上班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

迟到早退扣1分/次;事假1天扣1分/次;旷职1天扣3分/次;上班玩游戏、娱乐视频等扣2分/次。

以考勤记录和学校抽查为准

10

 

 

加 分

45分

在关心学校建设,维护学校声誉,打响西中品牌等方面中有突出贡献的事迹加5分/次。

 

最高累计不超过15分

15

 

 

集体荣誉奖:获常州市级表彰一次集体中每位成员各加5分,获金坛市级表彰一次集体中每位成员各加3分。(名额分配到学校的除外)。

最高累计不超过15分

15

 

 

参加教育局工会等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比赛者5分/次;

获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4分/次,三等奖3分/次。

最高累计不超过15分

15

 

 

总  分

 

 

 

120

 

 

                   

说明:

    1.为兼顾全校教师发展,教师申报成功过市级表彰,原则上同年度不再申报,三年中有过两次市级以上表彰,原则上建议不再申报,参加全市竞争性荣誉申报不限次数。

    2.一学年考试不达四次考试的小学科及非一线教学人员评优评先,方案由学校和相关部门按其敬业精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考核;原则上小学科及教辅人员三年至少有2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含考核优,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等),具体评定年份由小学科及教辅人员选代表抽签决定。

    3.按教育局【2014】49号文件,病假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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