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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23-02-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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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全体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金坛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就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不断充实考核内容、完善条件标准、创新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家长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校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2019年12月底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二)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因病(公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②2019年录用的新教师,属首次就业的,目前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2. 受处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3.因工作情况发生变化,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借调东城小学、段玉裁中小学以及2019年暑期调动人员(工资关系未转),由现单位考核,确定等次,年度考核材料的审核备案和上报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借调到局机关、艺术教育中心和借调出教育系统的,由原单位考核;

  ②单位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③交流人员由交流单位提供交流期间工作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④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学校和教职工签定的聘用合同,围绕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总体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标准多元。包括自我认同、学生喜欢、领导信赖、同行认可、家长满意等。

  (二)内容多维。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教学实绩、学习能力和人格魅力的考核。

  (三)过程互动。加强自评、互评,使考核成为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活动。

  (四)方式多样。整合多种考核方式,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多层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五、考核程序与日程安排

  1.制定考核方案。成立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谢小伟

  组员:巫志平江国民颜锁林吴桂香潘云霞沈小琴

  施永平韩建忠

  2.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1月8日)。

  3.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并打出自评分(1月10日前)。

  4.1月8日下午放学后分组述职交流,每组按15%推荐优秀等次候选人参加校级述职。

  5.教师个人自主申报和学校行政推荐优秀候选人(1月10日)。所有优秀候选人2020年1月13日下午放后在教师大会进行述职。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6.考核小组全面分析被考核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打出考核分,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7.1月13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8.1月13日—17日公示考核结果,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

  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9.2020年1月18日前将考核材料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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