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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竞职演讲评分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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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本次选拔公平、公正,取得实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评委组建
  这次公选的评委由团委及德育处老师共同组成,分A、B两组:即A组是文艺部、宣传部和组织部竞聘,B组是体育部、卫生部、纪检部竞聘。
  二、演讲顺序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三、评分内容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基本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四、评委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5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竞职职位主题,思路清晰,富有真情实感。基本内容包括:竞选目标(职务)、工作计划或设想等等。
  2、语言表达(30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思路清晰,有一定的感染力。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10分):根据候选人的整体情况、合适程度给予判定,酌情给分。
  五、相关要求
  1、评委要本着实事求实的原则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不得相互商讨。
  2、对前一位的评分结束后要立即交到统计员处才可进行下一位竞职选手的评分。
  3、由各班学生代表全程监督,每位候选人的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竞选结束后对每个竞聘人员进行记分结果张榜公示。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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