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12-01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促进我校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网络在教学、科研、管理、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规范我校网站的开办、运行、管理行为,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永久或临时网站。

  本规定所称网站,是指建于德阳外国语学校校园网的部门或个人网站(网页),也包括校内各部门和个人建于校外服务器并使用了德阳外国语学校校名、校徽及其他属于我校特有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的网站(网页)。

  第二条 在校内开办网站的部门或个人须经校办、信息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我校师生建于校外服务器的个人网站(网页)要链接校园网,也须履行申请手续。

  第三条 校内各网站(网页)要大力传播和弘扬科学理论、先进文化及健康信息,不断健全和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体系,抢占网上思想教育阵地。

  第四条 网上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归口管理。凡是作为新闻在校园网首页或新闻栏目发布,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校内各部门的网站只发布本部门消息。凡是在校园网首页或相关专栏发布非新闻的信息(如公文、启事、通知等),须经校办批准。各部门的一般信息不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但学部及部门所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应及时在新闻栏目中发布。

  第五条 网站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唆使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网站不得链接境外商业网站和新闻网站。需要链接境外教育、科学、学术、专业等方面网站的,必须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并报校办备案。

  第七条 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在设计制作网页、使用网络资源、转发网上信息时,要遵守有关法律,防止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否则校方不承担相关法律纠纷。

  从信息中心发给各部门的用户和密码是唯一的,各部门的录入人员不得将其泄漏给他人。除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外,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提取、泄露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 网站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要责令改正,必要时予以通报,并追究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负责人和网站(网页)网络信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 我校网站在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信息添加时标题不宜过长。因全网站均采用数据库智能管理,为确保页面的整齐、美观,要求在录入信息时标题长度不能超过12个中文字符,且标题应能说明新闻的核心内容,而非一个词或词组,每一条信息的标题语气风格应该一致。

  (二)不发布无正文或正文太短的文章。我们网站系统不支持标题新闻、故凡无正文或正文字数达不到100个中文字符的均不发布。

  (三)文字样式应尽量统一。各部门在上传时应尽量保证文件大小和字体的统一性。系统在设计时默认的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0,该字体大小比标准网站的字号大一号。如各部门要在录入信息时需修改字体和字体大小的适应保持该部门在色彩、字体,字体大小的一致而不能有随意性。

  (四)图片发布。为了使更多的人通过浏览我们的网站来获得德外的真实信息,故要求各部门在录入信息时应该尽量多的配有图片。为不因网站信息量大而使网站速度变慢,故对图片应先做处理然后上传,要求图片最大横向宽度不能大于600像数,图像质量不能大于8。图片新闻要进行两次上传,即在图片滚动中的外部图片和点出后显示在正文的图片,再配上图片说明文字。

  (五)条目的筛选要求。为保证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录入信息必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准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如有违反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录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录入信息并非越多越好,要精心筛选精要的,有特色的内容,以突出德外特色的内容为主。

  (六)适时内容更新。对德外最能反映出各部门信息的部门要及时、快捷地在网站上反映出来,使网站信息达到及时更新。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各部门应将此项内容作为录入人员的一项考核并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录入人员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第十条 凡各学部、部门所发生的有影响的事件应及时在相关栏目中发布,须图片配以文字形式发布,该项目将在每月校长办公会时通报统计情况,并纳入对部门的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对一些长期内容的栏目如学校概况、学部概况等信息应保证质量优、档次高、文字介绍并配以反映学校特色的精美图片,以便于社会各界通过学校网站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深入的了解。

  第十二条 学校网站栏目分工:

  学校概况、校长寄语、重要校务——校办;新闻中心——宣传部、校办、信息中心;校园公告——有发布权的各部门、信息中心;教师频道——宣传部、教务处;学生频道、家长频道——宣传部、教务处、政教处、团委;信息资源——信息中心;后勤服务——总务处;我要留言——校办;校园论坛——政教处、教务处先进性教育——党办;其他相关栏目,各学部、部门按规定对号操作。

  网站技术支持、培训、授权等由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的监督、管理、统计由校办、宣传部负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小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篇: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