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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管员工作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0-0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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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net   1.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掌握各种设备、文具、用具、工具等物资的规格、性能和用途,了解每学期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种类、数量,及时提出报告,编造采购计划,预先备足物资,保障供给。

  2. 根据需求情况,保证一定库存量,如有不足,及时提供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3. 严格执行校产、校具及各类物资的保管、验收、领发、报损制度,能分门别类对设备、物资进行编号、登记、归类、记账,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

  4.负责财产、物资的保管,实物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防腐防蛀,发放合理,并经常清点,校对,做到心中有数。

  5.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

  6.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入库闲谈、休息和索取物品。

  7.及时做好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以及清洁卫生工具的供应工作,严格履行物品发放和领用手续,做到帐目清楚,有据可查。凡非本职工作之物品拒发,必要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8. 外借物品,要查明用途,一般物品要主任批准,重要物品要主管校长批准,办好借用手续,及时催还,损坏要办理赔偿。

  9.对教室桌凳及教学设施,要在每学期开学与期末进行检查,损坏的及时撤回修理,多余的及时入库,人为损坏的抓紧索赔。

  10.要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爱护校产、校具的宣传教育工作。

  11. 每学期清点一次库存物品,要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并把检查结果制成报表一式三份:本人一份,交总务主任一份,分管校长一份。

  12. 负责协助和接受一切与财产规范管理、专项检查、业务学习培训等有关的事宜,并做好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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