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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05-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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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岗位责任制,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区教体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打破平均主义,体现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充分调动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通过全面、多元、科学的评价与考核,构建教师自主发展、全面发展、坚持发展的激励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正。

  2、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1次,每次按5个月考核,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程序给予调整。

  三、实施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略

  2、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具体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实施方案分德(10分,由校党支部提供数据)、能(15分,由教务处提供数据)、绩(30分,由教务处提供数据)、勤(20分,由办公室提供数据)、工作量(25分,由教务处和政教处提供数据),五个方面考核。依百分制核算。

  (一)德(10分)包括学生测评2.5分,政治业务学习2.5分;教师互评2.5分;领导测评2.5分)

  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的师德规范。

  1、出现下列情形的,视情节扣分或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

  (3)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

  (4)缺课、调课,上课抽烟、酒后上课、上课打手机的;

  (5)合作意识差,无团结协作精神;

  (6)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中临时性工作安排的;

  (7)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

  (8)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或动辄吵打情节严重的;

  (9)说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语言,说有损于学校声誉、有损其他教师声誉的语言的;

  (10)在迎检等重大活动中出现疏漏,受到上级部门或学校通报批评的扣5分,并通报批评。

  具体赋分由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量化打分得出。

  (二)能(15分)因素得分为合计64分*0.234

  1、导学案(8分)

  导学案考核办法:缺交导学案个人-0.3分/次。习题较多、不符合备课节次、没有教学反思、模式不统一每项每次-0.1分。

  2、上课(10分)

  ①教务处或学校领导巡课未到岗缺课 -1分,迟到、早退每次-0.2分(学校安排的紧急公务除外)。

  ②课堂中因上课教师管理混乱受到学校领导批评一次-0.2分。

  ③上课未落实《旷缺课查询制度》,学生未到规定地点学习,受到学校领导批评一次-0.2分。

  ④教师上课组织不力,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领导批评一次-0.2。

  ⑤课堂中接听电话、使用方言、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调课者出现一项者-0.1分。

  ⑥同时进行两个及以上班级的教学(早读、天天清除外)-0.5分。

  早读、天天清也执行以上的处罚标准。(以上违规以值周组、教务处查实为准。)

  3、教研活动(8分)

  “每周一课”晒课考核办法:请假-0.1分/次,缺勤-0.2分/次。“每周一课”评课考核办法:请假-0.1分/次,缺勤-0.2分/次,学校请假的不在该项中再次扣分,学校安排的公差除外。

  4、教师行动手册(18分)

  赋分标准如下:

  1.计划类教学和研修各1分

  2.业务笔记共20页)

  3.听课共20节次(15节满分5分)

  4.谈话记录(学生谈话7次、家长谈话7次,共计14次)

  5.本学期重点问题解决记录

  6.期中质量检测成绩分析

  7.课题研究

  8.成功案例和师徒对话

  (1)计划类:不齐全-0.1分。

  (2)业务笔记:每少一页-0.05分

  (3)听课:每少一节-0.05分

  (4)谈话记录:每少一次-0.05分。

  (5)重点问题:没有-1分,不全-0.5分

  (6)期中质量分析:没有-2分,不全-0.5分。

  (7)研究课题:没有-1分,不全0.5分。

  (8)成功案例和师徒对话:没有-2分,不全-0.5—1分。

  5、作业批改(10分)

  (1)作业批改周次数要求。

  a. 不符合批阅次数要求,少一次-0.1,一个人代两个以上班级的按班扣分。上交率在95%--90%之间-0.1分,上交率在89%--80%之间-0.2分,上交率在79%--70%之间-0.3分,上交率70%以下-0.5分。上交率=当日批阅学生作业数÷本班学生数。一个人代两个以上班级的上交率取平均分扣分。

  b、辅导资料(新华书店配发)老师批阅,批改认真,每次检查+0.1分,导学案或作业有激励性评语,每次检查+0.1分。

  6、考试命题、监考和阅卷考核办法:

  考试学校评选合格试场,有以下现象的不能被评为合格试场。

  a.预备铃响后五分钟未到岗(未去教室组织学生或领取试卷)-0.1分,开考后还未领取试卷-0.3分。

  b.考场内外卫生差或桌凳摆放不整齐、桌间距过小监考组每人-0.1分。

  c.干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每次当事人(包括看书、看报、玩手机、做题等)-0.1分。

  d.随意离岗一次-0.2分。流动监考顶替超过6分钟未返回-0.1分,超过10分钟老师必须给主管领导请假,学校公事除外,请假按照请假标准每场10元,酌情处罚。

  e.考场学生作弊监考组每人-0.1分,学生睡觉监考组每人-0.2分。

  f.收卷试卷考号未按从小到大顺序收交监考组每人-0.1分。

  g.试卷丢失监考组每人次-0.5分。

  h.阅卷迟到、早退一次-0.1分。

  i. 每科试卷出现漏阅、误判、加分误差超过30分整组每人-0.1分,超过50分及其以上整组每人-0.2分。

  j.试卷上首页无签名全组-0.1分。

  k.命题出现问题,影响较大,扣除命题人0.1分,审核人0.1分。

  7.办公考勤(10分)

  (1)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办公考勤学校每周随机进行,考勤结束后10分钟内,缺勤人员可在考勤领导处说明情况注销缺勤,10分钟后还未注销的按缺勤对待,办公考勤缺勤一次-0.1分。

  8、加分项

  以下情况经学校研究可加0.1—2分。

  (1)积极主动参加校级以上教学能手评选加0.2分,获区级能手加0.5,市级能手加0.5分。课改标兵、电子白板大赛、教学新秀等也参照此加分标准。

  (2)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包括校级、上级检查、外出研讨交流)中的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每次+0.1分。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论文、课题研究工作,获区级奖励+0.2,市级奖励+0.3,省级加0.5分。另外,课件大赛、优课评选等也参照此加分标准。优秀辅导教师奖也加分,标准为以上奖励加分的一半。

  (4)其它加分项目,由教务处提议,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加分最低+0.1分,最高+2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

  9、非带课人员此项为15分,违反上述6、7项按照标准进行扣分。

  (三)绩(30分)

  (1)教学成绩(20分)

  在基础分20分上下浮动,高于均分多少分,则在20分基础上加多少分,低于均分多少分,则在20分基础上减去多少分。如果一个人带两个以上科目的,积分=主代科目×0.7+兼代科目×0.3,体育如果学校统考,也执行此办法赋分。一个人带一个年级科目的老师参考均分为七校均分。一科两个人及其以上老师代课的参考均分为校均分。

  学优生加分(每生0.5分)

  年级前三十名学生中,本人所带该科排名前三十名学生所占的学生数进行加分,每生加0.5分,如果一个人带两个以上班级的,取平均人数进行加分。一个人带一个年级科目的老师,也以年级前三十名学生中,该科前三十名所占学生数÷班级数×0.5分计分。

  (2)联考加分(0—10分)

  七校联考中,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分。

  (3)非统考科目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考核办法:10分(考评小组评议)+10分(教师评议)+10分(校级领导评议)=30分

  (四)出勤(20分)由校办公室负责。

  主管考勤领导及校办公室提供原始考核数据,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七天以内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每天扣0.2分、事假1天扣0.5分;病假、事假本人工作由学校安排的,每天加扣0.1分;旷职1天扣3分;未签到一次扣0.05分;会议缺席每次扣0.1分;随机考勤缺席1次扣0.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累计7——12天(含12天)以外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五)工作量(25分)由教务处负责,政教处提供社团活动原始数据。

  根据教师(不含校级领导)的任课情况及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计算实际工作量,并转化为标准课时。标准课时=所有教师(不含校级领导)总工作量÷所有教师(不含校级领导)人数,依全校教师的平均课时数为基准,达到平均课时数工作量记满分。

  工作量计算办法:

  (1)学科计算:

  语、数、外系数为1;

  物、化、政(含九年级历史)系数为0.93;

  史、地、生系数为0.86;

  体、音、美、信系数为0.8;

  早读系数为0.2;天天清0.1

  社团1;自习0.4

  宿舍管理系数0.9;(专职宿舍管理员按满工作量计)

  灶务管理系数0.9;(专职宿舍管理员按满工作量计)

  后勤人员工作量为25分X系数,超工作量时按满工作量计分,不计超课时。

  (2)管理人员周课时量核定标准:

  校 长:1——3节(2节)

  副校长、书记:3——5节(4节)

  各处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工会主席:5——7节(6节)

  各处室副主任:7-9节(8节)

  额外加分及项目:

  指导学生艺术、体育运动会获得区级及以上集体名次(获得奖牌)每次奖励100元,单次奖项不累加。

  七、提取部分分配方案

  1、依据区上奖励性绩效分配办法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照100元/月标准作为班主任费发放;考核方案见附件二。

  2、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照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超出部分实额提取作为超课时费发放;

  3、外出培训学习半学期以上者绩效考核按三等考核;

  4、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照班主任费总额60%提取作为管理津贴,依照管理人员在业绩考核中考核小组赋分和民主评议得分之和总分折算发放。计算办法为:管理津贴=管理津贴总额÷所有管理人总分×管理人员得分。

  5、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实额提取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奖考核方案见附件一。

  6、考核结果按积分由高到低分两类:一类为统考科目人员和非统考科目人员,一类为后勤服务人员和非代课人员,按照3:6:1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临近退休因病不能参加工作者为四等、长期因病不能参加工作者为五等。

  7、符合教育组临近退休待批提前离岗条件的教师,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按照各项提取后剩余部分人均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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