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12-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申诉人:

  申诉人是本校在校学生以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三、申诉范围:

  1、期中期末考试分数有误判的情况。

  2.学生在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处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申诉受理机构: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长、课程处、学生发展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组成),是学校接受和处理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

  五、申诉程序与管理

  1、申诉允许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申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学校申诉委员会收到学生申诉后,要按一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并报请校务委员会最后裁决。在两星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3、对有关申诉请求,申诉处理委员会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消原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做出变更的决定。

  4、学生如对学校或教师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在十天内可对做出决定的教师或有关职能部门再提出申诉。

  六、其它问题

  1、学生申诉应说明申诉理由、申诉原因、申诉请求。申诉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学校规章制度提出申诉,反映问题要客观准确,申诉要求要合情合理。必要时,申诉人要提供有关书面证明、人证和物证。对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或借申诉之机行个人报复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申诉受理机构或人员要严肃、公正办事,认真作好记录和资料保管,建立档案,处理结果应记录在案。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节水员工作职责    下一篇:中学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推荐资讯